南江县人民政府关于何川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南府干〔2020〕4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集州街道办事处,县级各部门:

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任命:

何 川同志 任县农民工服务中心主任(七级职员);

杨静流同志 任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局局长;

赖邦亮同志 任县公安局拘留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郑洪卓同志 任县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吴 欢同志 任县农民工服务中心副主任(八级职员),试用期一年;

刘晓蓉同志 任巴中市玉堂水库建设管理局副局长(八级职员),试用期一年。

免去:

岳 丹同志 县农民工服务中心主任(兼)职务;

李 健同志 县农民工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杨静流同志 县大学中专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南江县人民政府

2020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