努力才有收获,天上不会掉馅饼。
望子成龙,望女成凤是每个家长共同的愿望。为了让孩子能找到一个好的工作,或者上一个好的学校,父母们可谓是操碎了心啊。今天要说的这个案例,就是一位可怜的母亲。李某今年45岁,从小
基本上没有接受过什么教育,一直都是以辛苦劳动赚钱。一辈子可谓是吃了不少苦,也没挣多少钱。女儿马上大学就要毕业了,然而这年头上了大学也不一定能找到什么好的工作,所以他想给孩子一个更好的未来,一直在托人找关系,想帮孩子找一个好一点的工作。
看着孩子就要毕业了。而毕业以后学校所安排的工作基本上都是去厂里上班,或者是销售。根本没有很好的工资或者很优越的待遇。一次偶然的机会,李某认识一位神秘人物王某。这位神秘人物自称是公务员,认识的朋友个都是当官的或者公司总经理或董事长级别的人物。朋友也都是开公司做企业的,说是可以给他女儿介绍好的工作。
于是李某对此很心动。这位神秘人物提出要一块儿吃饭,来详细讨论工作的事情。请他们来到了很高级的饭店。一番谈话后,李某也对此人深信不疑。这位人物又提出要求说需要花钱来找一些关系,这样会获得更高的位置。于是找他们要了2万块钱去疏通关系。第二天,有以面试为由,约李某的女儿出来吃饭。而实际上,根本都不是什么面试。王某以工作以后需要应酬为由,诱导她的女儿喝醉。醒来后发现自己被脱光衣服躺在宾馆里。这位人物也消失不见了。张某又去这位人物之前所说的公司去找,发现根本都没有这个公司,更别说找到这个人。这时候他们才意识到自己上当受骗了,于是报警。
王某的行为,都有哪些罪名呢?
《刑法》第二百七十九条明确规定:“ 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在这个事件中。所谓的人物王某冒充自己是公司的国家人员,称主观意识上对张某及她的女儿实行骗财骗色的行为符合招摇撞骗罪。
第二王某涉嫌强奸。
诱导喝酒的形式,使其失去意识,没有反抗能力,然后与其发生关系的行为,侵犯了她的自主权完全符合强奸罪的构成。
父母想包办孩子的工作,是否对孩子有好处呢?
生活中其实有很多父母像这样,想为孩子找到更好的工作而不惜一切代价。不愿意让孩子再走自己的老路。想为孩子找一个捷径。而实际上这种行为会害了他的孩子。由于刚毕业没有经历过社会。即使花钱找关系坐在高层的位置,也是难以胜任的。你孩子们毕业了找工作肯定是要让他们自己慢慢的历练。父母要做的就是,默默的支持他们鼓励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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