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叮~团团小课堂开课啦

本期的主题是“童伴之家”建设和管理

一起来学习吧~

“童伴计划”是共青团四川省委联合相关公益组织发起的留守儿童关爱项目。项目通过"一个人 一个家 一条纽带"的模式,建立留守儿童监护网络,保障留守儿童权益,并探索农村留守儿童福利保障的有效途径,为政府决策提供依据。

“童伴之家”是“童伴计划”的工作阵地,是项目所在地儿童参与游戏 及获得儿童福利服务的地方,也是“童伴妈妈”工作的主要场所。那么,“童伴之家”的建设和管理有哪些要求呢?赶紧学起来吧!

“童伴之家”建设及管理标准

一、“童伴之家”定位

“童伴之家”是“童伴计划”的工作阵地,是项目所在地儿童参与游戏 及获得儿童福利服务的地方,也是“童伴妈妈”工作的主要场所。“童 伴妈妈”可以利用“童伴之家”的空间和设施开展各类儿童福利服务 或活动。

二、“童伴之家”选址

“童伴之家”应选在村中心位置,便于儿童或家庭参加活动。“童 伴之家”应包含室内空间(不小于 20 平米)及室外空间(不小于 80 平米) 两部分。可选取村中已有房屋进行修缮(主体结构不是危房),节约成本。

三、“童伴之家”设备配置及布置标准

“童伴之家”的布置应从儿童视角出发,既要方便儿童使用,又 要符合儿童的心理特征,以儿童喜爱的方式进行布置,并保证安全、 舒适。需要配置三类设施:

1. 保证“童伴之家”正常运转的基础设施,如供电、供水设施等;

2. 保证“童伴妈妈”正常开展工作的基本办公设施,如基本办公 桌椅、纸笔等;

3. 适合儿童活动使用的玩教具、图书及体育活动器材等(基本配 置为:一批青少年读物、一批体育用品、一批儿童玩具、一台电视机、 一台视频播放器)

四、“童伴之家”管理标准

1. 统一悬挂标识牌、安全管理制度、开放时间及主题活动时间表;

2. 对固定资产进行计价登记;

3.“童伴之家”开放时间;

一类项目村(社)“童伴之家”开放时间:周一到周五开放 3 次, 每次开放不少于 2 小时;周六、周日必须开放,每次开放不少于 4 小时;另可根据儿童需求增加 / 延长开放时间;

二类项目村(社)“童伴之家”开放时间:周一到周五开放 2 次, 每次开放不少于 2 小时;周六、周日必须开放,每次开放不少于 3 小时;另可根据儿童需求增加 / 延长开放时间;

三类项目村(社)“童伴之家”开放时间由市(州)自行确定。

“童伴妈妈”招募标准

一、“童伴妈妈”选聘标准

1. 有爱心,热爱儿童福利服务工作;

2. 初中及以上学历;

3. 女性,年龄 19-55 周岁,身体健康,无残疾和重大疾病;

4. 无犯罪记录;

5. 掌握汉语及当地少数民族语言,了解当地文化;

6. 学习理解能力强,具有一定的写作和电脑操作能力;

7. 在当地具有较高的群众公信力;

8. 在项目村(社)生活,熟悉当地情况,具有持续性和稳定性;

9. 能按时完成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并通过网络及时上报成果和交 流经验。

二、“童伴妈妈”选聘流程

(一)报名

当地群众自愿报名并按照《“童伴妈妈”选聘标准》进行初步筛选;

(二)票选 组织村(社)未成年人监护人进行投票推选。由团县(区)委会 同乡镇(街道)、村(社)依据得票数和个人情况综合比较,初步确 定人选;

(三)公示 在当地村(社)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

(四)确认 公示结束后签订志愿服务协议,选聘为童伴妈妈,将选聘结果上 报团省委备案。

“童伴妈妈”工作标准

一、“童伴妈妈”职责

1. 建立留守儿童档案,动态管理;

2.定期进行家访,关爱陪伴;

3. 甄别儿童需求,协助解决;

4. 管理童伴之家,开展活动;

5. 建立外出务工父母微信或 QQ 群,督导外出务工父母履行监护 职责;

6. 定期上报各项工作开展情况。

二、“童伴妈妈”服务细则

“童伴妈妈”是“童伴计划”项目的核心,具体在团县(区)委 指导下开展工作。

1.工作时长符合要求。

2.排查留守儿童基本情况,登记建档。

3.按时走访留守儿童家庭并填写《儿童服务记录表》。

4.走访并了解留守儿童在校情况。

5. 指导和督促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

6. 帮助留守儿童及家庭联系相应部门,争取各项保障政策等。

7. 了解儿童应享受的基本社会保障和福利服务及本村所有留守儿 童是否已及时享受这些服务,定期向留守儿童家庭宣传相关政策,协 助儿童家庭获取服务,并进行长期监督。

8. 管理“童伴之家”,对“童伴之家”物品进行登记。

9. 依托“童伴之家”积极开展相关活动。每月必须组织一次主题活动。

10. 保护儿童隐私。

11. 及时更新留守儿童数据,并做好上报工作;

12. 组织填写《“童伴之家”开放日志》。

三、服务准则

1. 遵守儿童权益最大化原则及保密原则;

2. 与儿童及家庭建立平等、尊重、专业、合作的帮助关系,做到 不批判不歧视;

3. 提供服务时,充分尊重、耐心倾听、认真了解儿童的情况和需求, 平等负责地对待每一个儿童;

4. 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符合主流的道德观念和社会 伦理;

5. 当发现基本需求无法满足时,及时有效地进行跟踪、反馈,直 到儿童需求得到满足;

6. 对区域内可以利用的资源有较为全面的了解,充分利用一切儿 童福利资源,为儿童及家庭链接专业的服务;

7. 遇到个人无法解决的问题时不强求提供服务,并及时向相关部 门反映,商讨对策。

编辑:

杨梦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