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起诉状(出轨离婚)

原告:丁**,女,生于1993年03月17日,*族,住**自治区**市**区东街170号。身份证号码:62*******1314,电话:153*****74。

被告:马**,男,生于1989年8月28日,*族,住**自治区**市**区东街170号。身份证号码:62*******1314,电话:152*****74。

诉讼请求:

1、请求法院依法判令原、被告解除婚姻关系。

2、请求法院依法判令婚生子马**及现孕孩子由原告抚养,被告支付抚养费直至孩子成年。

3、请求依法院法判令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原、被告经他人介绍相识。2013年2月26日双方在**市**区民政局登记结婚,2014年6月23日,二人育有一子取名马**,现就读于**市启明星幼儿园。原告现怀有身孕。

原、被告婚前相互了解较少,婚后因感情基础不稳,经常为琐事争吵,被告多次在原告怀孕期间恶语相向,并对其实施家庭暴力。2015年双方协议离婚后,2017年又复婚。之后被告又与其他女性存在不正当的婚外关系,且被原告当场发现。被告当场签署了忠诚保证书,但仍旧屡教不改,原告再也无法容忍这样的夫妻生活。

综上所述,原告认为双方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夫妻关系名存实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二)、(五)项之规定,请求法院判如所请。

此致

**县人民法院

具状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