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8日晚,农业农村部官网正式公布关于《国家畜禽遗传资源目录》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下文简称《目录》)。其中包括家养传统畜禽和特种畜禽共31种,可以用于食用等商业利用。在这31个种类中,不包括狗。对于狗类,农业农村部作了专门说明,随着人类文明进步和公众对动物保护的关注及偏爱,狗已从传统家畜“特化”为伴侣动物,国际上普遍不作为畜禽,我国也不宜列入畜禽管理。
这样说是不是如果这条规定如果通过了之后,那么以后狗肉是不是就不能吃了啊!不过在我看来狗肉禁食的可能性应该不大。原因有这么几个。
首先来讲一下咱们中国的饮食习惯跟外国人就不一样。比如说汉堡奶酪牛排之类的大家偶尔吃几顿感觉还很新鲜,如果天天吃这些东西估计绝大多数人都受不了,因为我们从小接受的饮食习惯不是这样子的。还有就是日本人喜欢吃的生鱼片,反正我是受不了那种感觉,估计很多人应该也受不了。所以我们没有必要去参照别人的饮食文化去完善我们的自己的饮食文化。
再说,吃狗肉在中国很多地方都有上千年的历史了,你想让当地人一下子改掉这种习惯本来就是不可能的。比如说江苏沛县的鼋汁狗肉已经有上千年的历史,而沛县也是因为狗肉而声名远扬,成为了远近闻名的狗肉之乡。如果说因为狗是伴侣动物就不让大家吃狗肉了,那这个狗肉之乡的名声估计也就销声匿迹了吧!当然了,不仅仅是沛县,还有广西玉林、贵州花江、吉林延边等地区狗肉都是它们当地的特色美食。
而且说狗为伴侣动物,就不能吃了,那么如果以后猪牛羊、鸡鸭鹅都成伴侣动物了,那大家是不是要改吃素了?而且现在真的还的已经有人拿这些动物当宠物了,如果伴侣动物不能吃的话,那干脆一起都取消掉吧!
从我目前了解的情况看,狗肉禁食更主要的为了防止有人毒狗杀狗,因为网上曾揭露过一条毒狗杀狗的“产业链”,有人专门去毒杀居民家的狗,然后卖到餐馆。可是在我看来,我们应该从餐馆和毒狗杀狗这条线上下功夫,而不是为了更省事方便一刀切。如果有关部门加大了对于毒狗杀狗的处罚力度,那么自然而然这样做的人就会少了。
还有在我看来,有关部门应该更应该去考虑一下,在城市里面饲养大型犬的问题。对于大型犬在小区或者公园袭击人的事件在网上报道出来的应该不止一起了,为什么很多地方并没有因此出台相应的政策呢?我曾经在滨河附近见到过一个人带了四条大型犬在遛狗,而且根本没有狗绳,就让狗自己在那里到处跑。这样的事情是不是更应该去管控,因为一旦这四条狗袭击同一个人的话,那估计这个人能生存的几率都不会很大,尤其是对于小孩子来说,这些大型犬真的是很可怕的动物。
如果以后不准吃狗肉了,你赞成吗?
▌来源:本文为临沂志原创出品,部分图片来源于网络
▌编辑:临沂老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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