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养父监禁并性侵养女长达三年

相信最近很多人都看到了这个新闻,一个未成年女孩子被养父性侵长达三年。这个养父外表光鲜亮丽,内在蛇蝎心肠,而他竟然还是一家上市公司总裁——鲍毓明。

在三年的监禁和性侵时间里,鲍毓明对养女怜儿实施的暴行分别为:

(1)鲍毓明暂停怜儿的学业,近3年来,让她几乎处于半失学状态。

(2)鲍毓明性侵怜儿3年,逼她看成人影像,强迫她用成人性用品,殴打她,从身体层面折磨怜儿;

(3)鲍毓明只允许怜儿与他交流,还安装摄像头监控怜儿的一举一动,不允许怜儿诉说痛苦,即使是在只有鲍毓明一个人的朋友圈。更可怕的是,鲍毓明编造一套完整的体系理论去包围、瓦解怜儿的意志,让怜儿不敢离开。

鲍毓明对怜儿身体和精神上的折磨,导致怜儿反复精神崩溃,数次有意识的自杀未遂。

这个养父简直丧心病狂!!!

2、养父高智商犯罪,女孩身陷炼狱,无法自救

那案件中的鲍毓明何许人也呢?这位养父身上的头衔完全符合世俗意义上的“成功人士”,下面是他的标签:

1994年获天津大学工学学士学位

1999年获天津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硕士学位

2001年获美国桥港大学计算机硕士学位

自学获得中国律师资格与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出庭律师资格

中国行为法学会的客座教授

曾任美国思科和美国新闻集团等跨国企业资深法律顾问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

烟台杰瑞集团副总裁兼首席法务官

西南政法大学商学院的兼职研究员

......

让人大跌眼镜的的是,就是这样一个拥有如此多亮眼光环、高学历和高智商的“人才”,他竟然将自身多年积累的才学发挥在一个未成年少女身上。

鲍毓明虽然不是法律科班出身,但是不妨碍他对中国性骚扰侵害的量刑标准(见下图)具有深刻领悟。据南风窗报道,鲍毓明第一次性侵怜儿的时候,怜儿刚刚满14周岁。

另外,鲍毓明在家里安装监控,监视怜儿的一举一动,将怜儿控制在家里那一亩三分地。为了精神上圈禁怜儿,鲍毓明丧心病狂地编制了一个体系理论,让怜儿不敢私自跑出去,也不敢跟其他人倾诉。

本来第一次立案失败,第二次立案长期无果,幸好得到良心媒体的报道,这样的罪恶行径才被公诸于众。

在媒体和公众的高压之下,目前鲍毓明已经被中兴通讯、杰瑞集团和中南政法大学商学院解聘,有关部门也开始高度重视本案,承诺严格依法办案,希望能尽快将真相公之于众,让罪恶之人得到应有的惩罚。

3、单亲妈妈:请断绝“只要他对我孩子好”的妄想

养父性侵未成年女儿3年的事情被媒体报道出来后,除了养父鲍毓明丧心病狂之举让人咬牙切齿之外,怜儿母亲的拖养行为也是让人匪夷所思。

据南风窗报道,鲍毓明与怜儿母亲是通过网友介绍认识的,鲍毓明先是说一直都想有个孩子,过不久,他又说希望和怜儿母女组建家庭。

本来怜儿母亲对鲍毓明年过40岁而未婚心存疑虑,但是在鲍毓明的关怀备至和亮丽光环的攻势下,就“放心”地把女儿交给鲍毓明了。

怜儿母亲对女儿的处理方式,让我想起了很多单身妈妈选择再婚时,经常说的一句话“只要他对我孩子好,我对他没有任何要求”。

这句话的前半句“只要他对我孩子好”成立条件是养父与单亲母亲有深厚的感情基础。

心理学上有一种效应叫“晕轮效应”,指的是在人际知觉中所形成的以点概面或以偏概全的主观印象。

晕轮效应具有弥散性,这就是成语“爱屋及乌”的专业说法。当继父与单亲妈妈具有深厚的感情基础时,很多继父就会将这种爱惠及单亲妈妈的孩子,对单亲妈妈的孩子好。

但是在鲍毓明与怜儿母亲之间,我们看不到这种爱情基础的任何痕迹。比如怜儿独自交由鲍毓明“教育”,怜儿母亲一直未在身边陪护;还有,就是怜儿母亲一开始就是看重鲍毓明的高学历和闪亮光环,认为对孩子教育好,才把女儿交给鲍毓明的。

对于后半句话“我对他没有任何要求”。在我看来,这个“没有任何要求”反而是最难的要求。试想一下,什么样的动机能够让一个陌生男人对另一个陌生单亲妈妈的孩子无条件地好?本文的案件告诉我们,就是鲍毓明对怜儿的图谋不轨。

我实在想不通,怜儿母亲将女儿交给鲍毓明的那一刻,心里到底想的是什么?

结语:

我建议单亲妈妈寻找人生伴侣时,应当以感情为基础,否则“只要他对我孩子好”的结合大多是一种相互利用的同居,最终谁利用谁还不知道呢?

因这类同居行为发生的孩子惨案,已经发生得太多太多了。

【本文怜儿为化名,鲍毓明为真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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