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制度优势何在?

邵旭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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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世界,发达国家和地区的政治体制都比较接近,其源头都是古代希腊、罗马的早期三权分立制度。

古代三权分立,主要是贵族集团代表(元老院),还有全民大会(按照地域聚居区选人),以及主要负责领军的勒克斯或者“皇帝”(西方的皇帝,最核心是领军权)。

行政长官,从元老院产生。

最高决策拍板权,在元老院,财权也是。全民大会刚开始还有一定提议权,后来逐渐没了——西方也逐渐进入中世纪。

说白了,就是一个财力决定的早期民主社会,即使皇帝,也得有财力,后来中世纪的教皇更是。

这里有个问题,就是古代西方的“皇帝”和行政官不是一个人,也就是军事指挥权和行政权是分离的。

后来,“皇帝”一度掌控行政,但本质上还是分离的。皇帝也曾一度掌控大部分元老,就是比较独裁专制的情况。

中世纪开始后,教会和教皇,通过宗教掌控皇帝、元老院以及相应财权。

近现代民主政治源头,则是17世纪(代表就是1688年英国的光荣革命)——在十六世纪,通过宗教改革,将宗教与世俗政治权力剥离,在光荣革命之后,西方纷纷开始将世俗权力制度化规范化执行——借鉴了古希腊古罗马,但也有所发展——

大体,就是设立国家议会的两个机构(众议院和参议院,或下院和上院),设立行政体系及长官设立司法体系(不仅有解释法律并判断是非的法院,还有检察体系,以及警察体系)。还有军队体系,最高拍板权在议会,最高领军者(总司令)一般都同时是最高行政长官——这与古代是完全不同的。

再次重申最高决策和最高执行权,行政长官负责的是执行,不是决策。军队司令,负责的也是军事行动的执行,不是拍板决策——政权和君权的拍板决策都在议会。

与古代不同的,或者说是相反的,是西方政治开始由民说了算——当前发达国家,除过美国,基本都是下院掌握最高权力(就是决策、就是拍板权),参议院更多是个名誉机构和配角——无权驳回众议院决议,只有搁置权,但如果下院2/3以上再次通过,上院就连搁置权都没有了。

与其他西方与近似西方国家不同的,是美国最高决策权在参议院。

西方国家和近似国家的众议员都是民众直选,全国按照人数和众议员数平均划片选举,几年选举一次(美国两年选举一次,其他很多国家都4年),有的众议员多次被推选。美国也是。

美国参议员都是州议会选举,每州两名。六年一选。由于进入时间不同,所以每两年淘换三分之一。其它国家参议员基本都是最高领导人授予的贵族等名誉人士,英国等还有神职人员代表。

就美国而言,总统4年选举一次,国会则是两年一选(众议院全部重选、参议院淘换1/3),总统大选和国会同时进行,在总统任期的中间,国会自己另选一次。

综合来讲,美国众议院主要是国内基本议案(财政、税收、教育、基建、军费等等)的提议权,国内基本议案的最终表决权在参议院。国外外交缔结条约、军事权,权力基本都在参议院,众议院经常提议权都没。

其它发达国家,所有提案权、表决权都在众议院,参议院只有搁置权,但如果众院三分之二通过,则即使女王国王,都回天无力。

最高权力在众议院的,除过法国,最高行政长官(兼军队司令),都是众议院多数党领袖——这些国家的最高行政长官经常不稳当,比如日本前些年,根本原因就在这里。

法国总统和众议员一样,也全民直选。

美国总统选举,先全民投票。投完之后,本州“选举人”就把票全部投给得票多那个人,哪怕多一票也全部投给他。

美国每州的选举人,人数和本州现任的国会议员(参众两院)人数等同。但选举人不是国会议员,他只是投总统选举票,即使没有自然人,也有选举人票存在。

美国总共535名国会议员(100参议员,435名众议员)。

美国总有535+3=538名选举人。多出来的3,是华盛顿特区选举人票。谁先得到过半选举人票(270张),谁就赢得总统大选。

大多时候,谁得选民票多,就赢得大选,也有例外情况,比如特朗普,得到选民票少于希拉里,但得到选举人票多——这里的原因,与美国每州两名参议院、按照人数划分众议员有关——主要是参议员没有按照人数分配,每州两名,人数少的州,在总统选举的时候,有选举人票优势。

综合而言,美国比其它国家优势的地方在于:

一、全民直接能左右的众议院没有决策权,只有提案权,决策权在各州议会的代表参议员那。

由精英为国把舵,而不是草民,是为了避免庸俗低级的广场舞一样的多数人的暴政。

二,基本由全民直接决定最高行政长官和总司令,但不是完全决定。

比如美国全国范围选民票少但选举人票多的情况。

这样的好处在于,无论如何,在一个州内,都由得选民票多的那个人得到所有选举人票——在任何一个州,都是让大多数人的意愿占先——多数人直接代表少数人,而不是两派人的意见都作用于大选。从而保持大选在每个州的稳定性。

三,关于总统,不会直接和完全被波浪式民意左右。其他国家的行政长官(除过法国),则完全看民意,不看的话,自己的党派就要丧失席位,如果不再是众议院多数,行政长官自己也就自动退位。

当然,美国总统在第一任最在乎的,还是民意,因为第二任选举,归根还得靠民。

对总统的弹劾还有权力限制等,众议院也只有提议权。最终决定权在参议员。

总的来说,任何一个国家,归根是民意决定(但不民主国家的民意是散的,很难直接作用于国家机器,主要大规模造反才能作用一阵),但美国用间接代表民意、直接代表州议会(州议会则直接代表民意)的精英(参议员)为国家把舵——且任期6年是众议员任期3倍、是总统任期1.5倍,从而保证政策的连贯性。

总统及副总统以下的政府部门领导和军方部门领导(海陆空部长)、军种参谋长海军陆战队司令、战区司令等高官,都是总统提名,参议院表决——除过总统和副总统之外的高官最终任命权,也在参议院。

最高行政长官和总司令(总统),由民而生,由选举人而定——代表每个州的多数人,从而保持州的政治稳定性。

美国在建国后,很快就成世界第一经济大国——1894年,从此之后,一直到现在都是。最近几年,世界经济普遍萧条,大多发达国家增长缓慢,但美国经济一直领跑发达国家——2005年的时候,美国经济还只有欧盟的89%,但到2015年,美国经济已经是欧盟的1.1倍,这几年,美国经济增速还在加快,现在或许已经超过欧盟1.2倍。英国脱欧和靠近美国,将更刺激这种此消彼长。

去除发展中国家主要依赖虚拟房产,还有中低端加工制造出口(投入大、利润低)、资源出口的因素,美国经济其实在领跑世界。世界每年利润的40%以上美国拿走了。

这里面的原因,除过美国得天独厚的自然基础和交通条件之外,同等重要乃至于更重要的,是其制度,保证了教育的领先、人才竞争、发展与吸纳源源不断前来的领先,尤其是国家大政方针从民起,但不完全被直接和混乱无序的民意左右。

这种制度,确实西方制度最优化的结果——当然,以后必然会进一步优化。

就当下而言,借鉴意义是很多的。

像俄罗斯那种,学西方的制度,玩东方的利益集团集权和情报治国,如不发展,只能导致其再次解体。

作者公众号:shxf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