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0月份,青岛市启动全市四大功能区改革试点,其中包括青岛高新区。

根据青岛市全面推进功能区体制改革创新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的《关于印发的通知》的规定:“市属功能区管委会在职权范围内独立自主履行经济发展职能,所在地政府承担功能区内公共服务、社会保障、治安维稳、拆迁清地等社会事务”。高新区的功能区改革也是基本按照这一原则来执行。

截止到目前,改革已经基本完成,高新区剥离的社会事务管理职能主要包括卫生健康、体育、文化、旅游、社会保障、民政事业、农业农村、市场监管、综合执法等,以上社会职能剥离给城阳区。此外,红岛、河套两街道社会职能划归城阳区管辖。

同时,高新区还保留部分职能,如教育、审批、税务、车驾管、商事、不动产等,主要以经济职能为主。

例如,城阳区最近推出的共有产权等新政,在高新区不实施,高新区和城阳区房产政策各自独立。另外广大市民比较关心的教育职能,目前也仍归高新区管理(具体招生政策有待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