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次会议通过了《深圳经济特区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动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内容以白名单的形式明确规定了可食用动物,猪、牛、羊、驴、兔、鸡、鸭、鹅、鸽、鹌鹑可以吃,而猫、狗禁止食用,自2020年5月1日起施行。也就是说,深圳将正式实施“猫狗被禁止食用”的规定。
五月后,猫狗将不再能端上餐桌,并且将会对其进行严格的管控措施,如果届时还有知法却执迷不悟的人将会进行罚款,严惩不贷。而就这件事,政府方面也开始了公开征求意见,对此,网友们炸开了锅,纷纷讨论起来。全国首例禁食狗肉城市已经明确,五月一日将会法律生效,你会支持吗?
在网友评论区可以看到,有网友表示强烈支持,认为狗狗是人类的灵魂伴侣,坚决抵制食用,也有网友表示自己不吃狗肉,但也不会否决别人吃的权利。观点交锋之下,应不应该吃狗肉这一话题再次激起千层浪。
人类养狗的历史非常悠久,早在几万年前就已出现,经过不断的驯化后,狗狗变成了人类最忠实的伙伴之一。在不少现代文化、影视作品中,狗通常聪明、忠诚,具有奉献精神,陪伴守护着主人,不离不弃,这些特质都为人类所喜爱。
为什么鸡鸭牛羊可以尽情享用,吃狗肉就会引发如此大的争议?有一种理论认为,人类总是把最强烈的同情之心投射于和自己最接近的哺乳动物,心理上偏向于和人类亲近的动物,所以踩死一只蚂蚁会毫无感觉,但踩死一只猫就会引发强烈不适感。
从传统饮食文化层面来讲,吃狗肉这一习俗在中国已经存在千年之久,饮食习惯根深蒂固。时至今日,吃狗肉仍然是个别群体和地方的风俗传统。
比如玉林荔枝狗肉节是广西玉林市民自发形成的节日,每到夏至这天当地民众就聚在一起食用狗肉,并用新鲜荔枝就酒,已成为一种饮食习惯。再扩展到世界范围内,在亚洲包括韩国、越南、菲律宾等国,狗肉都被认为是传统的美食,在欧洲、瑞士还保持大规模吃狗肉的传统。
这就衍生出一个悖论,从心理需求方面,禁食狗肉理所应当,但从文化饮食来讲,禁食狗肉也有些违背民风民俗。
再者说,由于狗不属于现行规定的畜牧类,没有检疫规程和标准,市场上流通的狗肉食品安全问题一直备受关注,更应从法律层面入手解决。
据了解,狗肉的饲养成本很高,每斤成本就超过100元,且不像鸡鸭等禽类出栏快,也不易长肉,所以,目前国内市场上极少有成规模的狗肉养殖场。即便专门饲养狗的农场,也很难达到集约化养殖的程度,像韩国部分农场为了降低成本,经常使用人类的剩饭当作饲料,无疑增大了狗肉食用的风险。
在国内,由于市场供需存在,近年来盗狗现象频发,甚至有部分狗贩子用毒药毒死狗,再卖到餐馆中以牟取利益,这对饮食者身体健康也造成极大威胁。
对于此,则有人反应,猫狗如今已经很少作为看家护院或者食材来看待了,伴随着城市里养猫养狗的行为逐渐增多,更多的人将其作为一种灵魂的代替物,成为了家里的家人,亦或是同伴的存在了,正常人会对自己的家人朋友下手吗?所以取缔猫狗肉的食用是很有必要的,更何况如今经济发展下,能代替猫狗肉的食物也逐渐增加。
个人的看法可真是众说纷纭,毕竟这是中国传统饮食文化的一部分,你可以不喜欢,但却不能不接受,如果真的对此感到不快,也可以建立养殖区域,如同猪牛一般的圈养,这样并不涉及宠物猫狗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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