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

4月14日,市生态办对3起露天焚烧典型案例进行曝光,并对网格化监管人员进行问责处罚。迁安市、滦州市、乐亭县各一起。

按照省生态环境厅要求,每两天对露天焚烧典型案例进行曝光。4月12日至4月13日,市生态办发现露天焚烧问题18起。

其中,4月12日迁安市沙河驿镇前铺村发生一起秸秆露天焚烧违法行为。按照《唐山市大气污染防治若干规定》对网格化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并扣发津贴1000元。

4月13日滦州市响嘡街道小刘庄村发生一起垃圾露天焚烧违法行为,按照《唐山市大气污染防治若干规定》《滦州市秸秆垃圾禁烧工作的问责暂行办法》《响嘡街道办事处关于大气污染防治与农村环境卫生整治不力问题整改问责办法》对小刘庄村党支部书记进行通报批评,并扣发绩效工资1000元。

4月13日乐亭县汤家河镇葡萄庄子村发生一起秸秆露天焚烧违法行为,按照《唐山市大气污染防治若干规定》对网格化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并扣发当月绩效工资500元;扣发村党支部书记绩效工资1000元。

按照《唐山市露天禁烧管理及惩罚办法(试行)》规定,扣罚滦州市、迁安市、乐亭县财政各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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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河县联通安平营业部网格经理王一春,犯非法占用农用地罪,被依法判处拘役六个月,缓刑八个月。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有关规定,经中共香河县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王一春开除党籍处分。

大厂回族自治县陈府镇南太平庄村原党支部书记高大华,违反工作纪律,构成严重违纪。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有关规定,经中共大厂回族自治县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高大华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日前,唐山生态办对多起露天焚烧行为进行曝光,并对当事人进行经济处罚。

4月8日至9日,市生态办发现露天焚烧问题16起。

其中,4月8日古冶区王辇庄乡西赵村露天焚烧杂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唐山市大气污染防治若干规定》,对点火人戚玉柱移交公安机关并罚款500元,对地块所属村党支部书记毛建广进行警示约谈。

4月9日滦州市雷庄镇曹各庄村露天焚烧杂草,按照《唐山市大气污染防治若干规定》对曹各庄村干部杨志军全镇通报批评,并扣罚绩效工资2000元。

4月9日滦州市九百户镇六百户村露天焚烧荒草,按照《唐山市大气污染防治若干规定》对六百户村干部李小林全镇通报批评,并扣罚绩效工资2000元。

4月6日至7日,市生态办发现露天焚烧问题15起。

其中4月6日遵化市石门镇提举坞村露天焚烧杂草,按照《石门镇镇村干部考核管理办法》,对网格员村党支部书记张兴予以警示约谈,并扣罚2000元绩效工资。

4月7日玉田县石臼窝镇孟三庄村露天焚烧秸秆,按照《唐山市大气污染防治若干规定》及玉田县秸秆禁烧网格化管理办法,对镇包村干部刘庆鹏地块负责人王国山予以通报批评,并扣除王国山今年4月绩效工资1000元。

来源|河北日报、环渤海新闻网、唐山劳动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