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0日,辽宁省银行业纠纷调解中心在沈阳召开了第一届理事会第五次会议,调解中心理事会、监事会成员参加了会议。辽宁银保监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处处长姜春光出席会议并讲话,监事会成员、人民银行沈阳分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处领导、辽宁省银行业协会领导、调解中心主任及相关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监事长姜春光主持。由于疫情原因,本次会议采用线上视频方式召开,主会场设在调解中心会议室,理事长、副理事长、监事长及部分理事会、监事会成员在调解中心主会场参加会议,部分理事会、监事会成员及列席人员以线上视频方式参会。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辽宁省银行业纠纷调解中心名称的议案》、《辽宁省保险行业协会增资的议案》及部分理事会和监事会成员变更的议案,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辽宁省银行业纠纷调解中心章程》的议案。

(王旭理事长对中心工作情况做了汇报)

理事长王旭在讲话中指出,调解中心成立一年多来,各项工作稳步推进。截至2020年2月末,已成功调解案件524笔,涉案总金额5558.73万元,为维护我省金融发展和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疫情期间,调解中心充分利用“一站式银行业纠纷调解平台”的线上接诉及调解功能,全力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的消保工作,保证了疫情期间的消保投诉、调解渠道的正常运行。近期,调解中心结合总会颁布的第3号令,对消费投诉的接收、转送、催办、评价等流程进行了重新梳理规范,对12378热线案件转接的用语进行了规范及学习训练。为加强新规的宣导工作,调解中心在微信公众号编辑了《新规要点解读》,引导机构准确把握新规的变化和工作要点,重点在畅通投诉渠道、期限内完成调解等方面下功夫。下一步,调解中心要将银行业务和保险业务统筹兼顾、齐头并进、协调发展,做好保险调解业务的流程梳理,做好“一站式纠纷调解平台”保险业务的置入与融合,要做好疫情期间纠纷调解及稳控工作,真正做到“让监管放心、让机构信任、让消费者信赖”。

(姜春光处长主持会议并讲话)

姜春光处长在讲话中强调,一是调解中心增加保险业调解职能后,要加快银行、保险文化融合。二是要以“3号令”的实施为契机,更好地服务银行保险机构。三是要充分利用“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拓宽多元化解矛盾纠纷渠道。四是要加快更名步伐,尽快完善调解中心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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