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先生是长沙天心区华远国际公寓内的一位业主,他将自己的这套公寓租给华尔曼酒店作为客房,但从今年 2 月开始,华尔曼酒店以疫情期间无法营业为由,至今已拖欠 3 个月的房租。
4 月 16 日上午,文先生打开了房门,却发现屋内有 2 位住客," 他们说已经在这里住了好几天,还给我看了续交的 200 块钱房费转账记录。" 文先生说。
酒店称疫情期间未营业,3 个月未向房东支付房租
与文先生有着同样遭遇的还有业主刘女士,16 日下午,她打开自己公寓的房门后,发现屋内虽然没有人,但桌上摆满了吃剩的饭盒、饮料瓶和药瓶,还有一张 4 月 12 日从焦作前往长沙的购票信息单。
2017 年 12 月,刘女士将这套公寓租给华尔曼酒店,约定每个月的房租为 4000 元左右,每个月 1 号支付当月房租。但今年 2 月 1 日,酒店的一位工作人员给刘女士发来一份 " 致:华远国际公寓房东信 ",署名为 " 华远国际公寓民宿、酒店联盟 ",称由于疫情这一不可抗力,希望刘女士能够免租。最后刘女士答应:" 二月不收租金。三月看疫情情况再双向选择。"
直到 4 月,刘女士都没有再收到房租。4 月 12 日,刘女士询问这一工作人员酒店是否营业,对方的回复是:" 目前还没有,不过这几天准备开始筹备了。" 第二天,这位工作人员向刘女士提出:" 免租到 5 月底可以吗?"
这一次,刘女士决定与华尔曼酒店解除合同。原本,她与工作人员约好 15 日面谈解约,但当天对方称家人生病,需要去医院,改约 19 日面谈。刘女士想提前去公寓检查有无损坏,16 日下午,她到了公寓门口,酒店负责人曾先生等人也到场,为她打开了房门。
刘女士见房内有人居住过的痕迹,因此对酒店由于疫情至今未营业的说法表示怀疑。除此之外,刘女士说,她在飞猪等平台发现华尔曼酒店可以预定房间,并且从 4 月 7 日开始,就陆续有用户发表评价,且显示为 4 月入住。
此外,刘女士称自己还收到了电费欠缴的通知,3 月 20 日,这间公寓已欠电费 187 余元,至 4 月 14 日已欠费近 270 元。刘女士说,原本公寓需要提前购电才能使用,但由于疫情期间不得因欠费断水断电,才出现了电费欠缴的情况。
酒店答应解约,是否退还押金要走法律程序
4 月 16 日下午,华尔曼酒店的负责人曾先生也到了华远国际公寓,他说,受疫情影响,酒店至今还未恢复营业。华远国际公寓的管家周先生说,物业的确还未收到华尔曼酒店的复工材料,但公寓内的其他酒店从 3 月就已开始陆续复工但物业对于酒店实际是否营业并不清楚。
对于为何未恢复营业,但酒店却能够订房,且 4 月后有用户评价,曾先生的解释是,为了避免华尔曼酒店的口碑排名下滑,所以才一直未在飞猪等平台下架,若客户订房,华尔曼酒店会将其转给公寓内其他合作酒店。
曾先生还说,住在刘女士这套公寓内的是酒店的员工,由于酒店与刘女士的租房合同尚未到期,酒店有使用和管理这套公寓的权利。对于疫情期间仍然产生电费,曾先生说,是因为屋内有冰箱等设施。
在刘女士提出解约后,曾先生表示同意,但未答应支付 2 月至今的房租。在签订租房合同时,华尔曼酒店曾支付给刘女士 3000 元押金。16 日晚,刘女士致电曾先生商量解约事宜时,曾先生未答应刘女士不退押金,他说:" 押金的话,走法律程序吧。"
律师:协议免租期外,不交房租属于违约,可用押金抵扣
湖南光韵律师事务所的律师阎开说,由于疫情这一不可抗力,若房东与租户达成暂时免租协议,租户在协议期内不支付房租则不算违约,若双方决定解约,且无房屋损坏等违约行为,房东应当还清押金。
但若在免租协议期外,租户仍然拒绝支付租金则属于违约情形,房东可根据租房合同,将押金抵扣租金。阎开律师说,疫情对于企业的影响虽然属于不可抗力,但 " 房东免租是情分,不是本份,法官在裁决时,也会偏向于认同最多免租一个月。" 入住
潇湘晨报记者王佳箐 长沙报道
【来源:ZAKER潇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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