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4月17日上午,山东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在济南举行。会议经过表决,决定接受龚正辞去山东省省长职务请求;
决定任命李干杰为山东省副省长,决定李干杰为山东省代理省长。会议补选李干杰为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会后由省人大常委会报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确认其代表资格。会议表决通过了省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
李干杰,男,汉族,1964年11月生,湖南长沙人。1989年7月参加工作,1984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清华大学核能技术研究所核反应堆工程与安全专业毕业,研究生学历,工学硕士。
曾任国家核安全局北京核安全中心助工、工程师,国家核安全局核反应堆处干部、主任科员、副处长、处长;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核安全与辐射环境管理司核反应堆处处长(1998.01--1999.01挂职任湖南省平江县委副书记、科技部驻湘科技扶贫团团长);中国驻法国使馆科技处一等秘书(正处级);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核安全与辐射环境管理司正处级干部、副司长,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核安全中心主任、党委副书记(正局级),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核安全司司长;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副局长、党组成员、国家核安全局局长,环境保护部副部长、党组成员、国家核安全局局长;河北省委副书记;环境保护部部长、党组书记,生态环境部部长、党组书记。
第十九届中央委员。
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和山东省实施宪法宣誓制度办法,李干杰在常委会会议上进行宪法宣誓、作了表态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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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新华社;大众日报;山东省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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