像你这种情况,主要涉及到个人档案不完整的问题,由于视同缴费年限,涉及到职工退休后的利益,同时也要增大地方社保基金甚至是财政的开支压力,所以在审核是否计算为工龄或是视同缴费的问题,各地的审核标准不完全一致,审核过程也是比较严格的。
我个人认为严格审核是对的,但是必须建立在个人档案内容的基础之上,由于个人人事档案是由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来管理,个人是无法接触到个人档案内容的,也无法知晓个人档案有哪些内容等,所以个人是没有任何过错的。但是招工表是肯定要装入个人档案,如果有了招工表,还有每年的考核资料,绩效评价,年度鉴定和后续的相关的资料等,应该是能够证明工龄的有效性,很多地方是完全可以认定为工龄的。我当年办理退休时,我的饿视同缴费年限23年,从来没有要求要原始工资表。
工资表是不会装入个人人事档案的,但是需要单位作为档案管理长期保存。估计社保部门除了觉得招工表是可以作假的,但是工资表是没有可能做假的,如果将招工表和个人档案与工资表对照,更能证明工龄的有效性,社保部门这样的操作无疑是正确的,但是苦了办理退休的工人,但是作为单位办理退休的人员,提供个人档案或是工资表之类的事情,应该是由单位人力资源部门出面办理,个人是没有办法办理的,但是因为涉及到个人利益,有时个人需要配合单位来查找,如果单位没有解散或是破产倒闭等情况,职工历年的工资表是完全可以找到的。
那么到哪里去找当年的原始工资表呢?我们都知道工资表每年都会由单位财务部门整理成会计凭证长期归档,三十年之内的工资表及会计凭证,只要单位还在,一般都是在原单位档案室保管,大家要注意的这不是个人档案,是单位档案。如果超过三十年的,一般都会移交到当地区县档案馆进行管理。所以如果社保部门需要原始工资表,首先是在单位档案室查找,因为计算工龄或是视同缴费年限的人员一般都是国有企业或是集体企业,一般国有企业都是有自己的档案室的,找到后需要按照视同缴费年限那几年的工资表进行复印,并盖上单位的鲜章,社保局会承认的;如果单位档案室找不到,但是单位档案室有移交县级档案馆资料的移交清单,所以可以到县级档案馆查找单位档案中的会计凭证资料,然后按照所需计算的工龄或是需要认定工龄的起始时间的工资表进行复印,只要原单位或社保部门开具查找的介绍信,档案馆会帮助查找的,找到后进行复印并加盖档案馆的鲜章,同样也是有效的,社保部门也会承认。
很多地方社保部门在计算视同缴费年限或是证明特殊工种工作年限时,都需要提交原始工资表的复印件,前几年我们单位很多按照特殊工种办理退休人员,都是按照我说的方法到当地档案馆查找并顺利复印到了相关资料,所以除了正规查找以外,这还有一个当事人和相关机构友好沟通的问题,比如单位帮助协助办理退休的人员,社保部门审核工龄的工作人员,档案馆的管理人员等,都需要耐心和他们沟通,即使符合规定,这些工作人员如果不积极配合,或是不积极为你查找,办起事来都是很难的,虽然有相关的规定,但规定是死的人是活的,中国是一个人情社会,沟通就是联络感情的有效途径。
综上所述,你85年参加工作,那么至少到1992年有7年的视同缴费年限,如果计算到1996年,有11年的视同缴费年限,这对你养老金的计算是非常有好处的,涉及到每月增加1000元左右的养老金,所以对于工资表该找的还要继续找,查找工资表是查找单位档案而不是个人档案,这是需要高度注意,单位档案有可能在单位,也有可能在档案馆,这是查找的方向,也是需要注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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