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捕蛇者说》是柳宗元的得意之作,章士钊说"人谈柳文,必首及是篇"。这篇文章运用对比手法展现出在统治者的横征暴敛之下,中唐时期苦难深重的社会画面, 表达了对人民疾苦的同情,曲折地反映了作者坚持改革的意愿。
这篇文章用着作者与"捕蛇三世"的蒋氏之间的对话,为我们展现了蒋氏祖孙三代捕蛇的不幸遭遇。这家人三代捕蛇,祖父和父亲都死于蛇之手,但蒋氏仍有"吾斯役之不幸,未若复吾赋不幸之甚也"之感。在这种不合常理的矛盾对比中,柳宗元得出了结论:毒蛇可怕,但苛政猛于虎也,比毒蛇更加可怕。
《捕蛇者说》说的是真事吗?
《捕蛇者说》历来被认为是一篇纪实性散文,恢复生产所有的读者都把它当作柳宗元在永州亲眼所见的真实事例,柳宗元只是个真实的记录者。但实际情况是这样的吗?
柳宗元贬居永州十年,在这十年中,他与永州人民建立了深厚的感情,这一点也不假。他在永州"闲依农圃邻, 偶似山林客","篱落隔烟火,农谈四邻夕",把永州当成了第二故乡,甚至有了长期定居的打算。他说过: "筑室茨草, 为圃乎湘之西, 穿池可以渔, 种黍可以酒, 甘终为永州民。"这应该是他内心真实的写照。
但正是柳宗元对永州在熟悉了,所以他的《捕蛇者说》从体裁上来说,只是以永州为背景的一篇唐代传奇小说,而并非记实性散文。为什么这么说?因为永州也好,甚至是世界上任何一个地方也好,都不太可能存在"黑质而白章,触草木尽死;以啮人,无御之者。然得而腊之以为饵,可以已大风、挛踠、瘘疠,去死肌,杀三虫"的"异蛇"。
我们知道今天的永州有五步蛇,有银环蛇,甚至不排除唐代时这里有邻近省份湖南特产的"莽山烙铁头"之类毒蛇,但这些蛇即使符合"黑质而白章"的外形特征,但都无一能够做到"触草木尽死"。至于"已大风、挛踠、瘘疠,去死肌,杀三虫"这样类似印度神药的功效,更是被大大夸大了。
我们都知道,无论是神经毒素或者是血液毒素,蛇都需要通过注入动物体内,才能发挥毒性, 任何蛇也不可能"触草木尽死",否则就违反了生物学原理。试问一种毒蛇将自己生存的环境全部毁灭,对于它来说有什么意义?其结果就是这种蛇不用人捉,自己也会灭绝。
柳宗元是个改革派,与韩泰、韩晔、刘禹锡、陈谏、凌准、程异、陆质、吕温、李景俭、房启等人都从属于王叔文集团,一起领导了旨在抑制藩镇势力、加强中央的权力、废除宫市、贬斥贪官污吏、整顿税收并试图收回在宦官和藩镇手中兵权的"永贞革新"。在这次革新失败后,柳宗元被被贬为邵州刺史,后又加贬为永州司马,这才来到永州的。在他的政治思想中,是要通过改革,去除唐朝的赋敛之毒。
为了将赋敛之毒表达得更为生动具体,他选择了"蛇"这个意象,并决定将这种意象写得越毒越好,真实与否并不在当时柳宗元的考虑之列。正因为如此,这种蛇在他的笔下是没有名字的,只有用一个"异"字来表示。但这个"异"字,确在无意中证明了这个故事的虚构性,因为如此毒蛇如果真的存在,不说学名,至少得有个浑名吧!
在柳宗元看来,"赋敛之毒"是一个全国各国性的普遍问题。柳宗元在永州看到了老百姓因交不上赋税而外出逃荒, 以至妻离子散,这才编出了一个"捕蛇者"的故事。因为当时他身在永州,又是被贬之人,为了不授人以柄,只好把这个故事说成是发生在永州的真事。
据捕蛇者蒋氏说,他的生活过得十分不幸。"殚其地之出,竭其庐之入,号呼而转徙,饥渴而顿踣, 触风雨,犯寒暑,呼嘘毒疠,往往而死者相藉也。曩与吾祖居者,今其室十无一焉; 与吾父居者, 今其室十无二三焉; 与吾居十二年者, 今其室十无四五焉。非死则徙尔。而吾以捕蛇独存。"也就是说,在当时"两税法"之下,人民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实际情况是不是这样的呢?
两税法的内容
两税法是唐朝土地兼发展到一定程度之后,失去土地而逃亡的农民不断增多,租庸调制的维持十分困难的情况下,以原有的地税和户税为主,统一各项税收而制定的新税法。其内容如下:
中央根据财政支出定出的总税额,各地依照中央分配的数目向当地人户征收;主户和客户都编入现居州县的户籍,依照丁壮和财产的多少定出户等;两税分夏秋两次征收,夏税限六月纳毕,秋税十一月纳毕;"租庸调"和一切杂捐、杂税全部取消,但丁额不废;两税依户等纳钱,依田亩纳米粟,田亩税以大历十四年的垦田数为准,均平征收。凡鳏寡孤独不济者,可以免税。
"两税法"是唐代政府为了适应均田制逐渐式微,人口流动、人地分离等变化进行的税制改革,其目的是利用两税对之前的租庸调赋役体制加以调整,去调整中央与地方的财政关系,遏制藩镇势力的膨胀。
唐朝前期,实行中央、州郡、县3级统收统支的财政管理体制,"安史之乱"时,为了平叛的需要,将过去由中央直接控制的招募和调动军队、征收和支用赋税以及用人权,下放给地方节度使手中,这使得节度使势力日趋强大。从此之后,地方不再遵守唐以来统收统支的财政管理体制,数州皆"贡赋不入",侵蚀中央财权。实施两税法是中央试图削弱藩镇财政税收权力,将节度使的财政权力约束在其治所所在的州,进而削弱藩镇割据的一种努力,初衷绝对是没错的。
"安史之乱"后,唐代人口最稠密、经济最发达的河南、河北地区,遭受了严重的破坏,人烟断绝,千里萧条。这使得租庸调制下统收统支的财税体系已经无法维持。两税法实质是统治者与藩镇的一种相互博弈。"国家置两税以来,天下之财,限为三品,一曰上供,二曰留使,三曰留州,皆量入以为出,定额以给资。"这些措施有利保障唐中央对两税上供部分的获取,也为中央削弱地方财权制造了可能。
两税法明确规定纳税数额的标准在于"以贫富为差",农民和官僚贵族同是两税的税户,而且对农户承诺不随意增加税额,对之前杂税 、摊派多如牛毛的农民来讲,这一政策无异于久旱之甘霖,具有相当大的吸引力,原来脱籍的农民又纷纷成为政府的。
课户
在均田制下,唐朝大多数农民家庭的授田不足以维持全家的生产生活开支。全国农户平均授 田也只有三十至四十亩,农民的家庭规模也比较小,人丁也较少。而丁口是征收赋税和征发劳役的主要依据,是关乎国家强盛与否的大事。
"两税法"的意义
两税法以户等高低和资产多少为收税标准,一改过去以"丁身为本"的税收原则,实行"不分丁中,以贫富为差"的标准,农户不再隐瞒户口,更多的农民在从事农业生产的同时,也可以兼营手工业和商业,农民的收入普遍得到了提高。
两税法改变了租庸调固定的收税模式,以货币为税收的主要方式。政府征发徭役也以“和雇”为主, 对农民的人身控制也有所松动。农民也不再被禁锢在土地之上,可以通过经商或出卖劳动力维持生计,也可以从事多种经营,这些都促进了商品经济的发展。
在租庸调制度下,唐中央政府统收统支,地方州县财政收入与支出分离,两者之间没有任何关系。地方政府为了利益最大化,就会尽可能地增加财政支出。这样势必造成了中央和地方之间的利益对立。而在两税法制度之下,两税中上供、留使和留州的比例规定五年一定,中央可以根据实际需要调整不同州郡上供的税额,而不至于税赋不足,在一定程度上也减轻了中央和地方的矛盾。
由于农村商品生产和交换的发展 ,使得一些农村开始向城市转化 。农村商品经济的发展, 大量弃农从商的农民、雇佣者以及更多的农产品和手工业品涌入城市,又促进了城市商业的繁荣。而城市及其商品经济的发展,反过来促进农村中出现了"茶户" 、"园户" 、"渔户" 、"卖菜家" 等专业化的商品生产户同,商业税占据赋税的比例不断升高,这些良性循环,使农村生产和生活趋于安定,稳定了安史之乱后农村的混乱局面,是"元和中兴"出现的基础。所以史学家称两税法是"适时之令典,拯弊之良图" ,它使农民"赋既均一,人知税轻,免流离之患,益农桑之业 ,安人济用,莫过于斯矣"。
两税法改变了租税徭役据丁口征收,租税徭役多出自贫苦的劳动群众头上的作法,它以财产的多少为计税依据,不仅拓宽了征税的广度,增加了财政收入,而且由于依照财产多少即按照纳税人负税能力大小征税,相对地使税收负担比较公平合理,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广大贫苦人民的税收负担, 同时简化了税目和手续。这对于解放生产力,促进当时社会经济的恢复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调动了劳动者的生产积极性,是一个历史的进步。它奠定了宋代以后两税法的基础,是中国赋税制度史上的一件大事。
当然,一种制度不可能尽善尽美,特别是封建时代的制度更是如此。两税法长期不调整户等,税额是以钱计算,造成市面上钱币流通量不足,给农民增添了这方面的负担,特别是两税制下否允许土地合法买卖,土地兼并更加盛行。
蒋氏是何许人也?
如果我们从税赋的负担方面看,相比唐代前期,唐后期两税法下纳税人法定的两税斛斗及其附加的粮食负担率,以及两税钱谷产值的税负水平并没有明显增加,两税法本身仅仅是赋税征收体制的调整,并没有明显提高纳税主体的税负水平。显然那位"捕蛇者"的生存困境,并不是两税法造成的。
在这样一个时代,人的思想状态会决定一个人的生活方式。捕蛇者蒋氏,是中唐芸芸众生中的普通一员,他有他的心理模式和行为习惯,虽然他不是柳宗元写作《捕蛇者说》的目的,但蒋氏还是柳宗元无意之中为我们保留下来的一个中唐时期底层民众的栩栩如生形象。
从他对"悍史之来吾乡"的描述中,我们可以看出蒋氏是一个较为清醒的现实主义者。 在他心中,自祖父开始三世"专其利"的捕蛇,让他有着比别的老百姓要高出一头的自豪感,同时也对官府是心存感激的。
因为"吾与吾祖居者,今其室十无一焉;与吾父居者,今其室十无二三焉;与吾居十二年者,今其室十无四五焉。",而他也承认,"向吾不为斯役,则久已病矣。"所以当柳宗元提出"更若役,复若赋"时,他会坚决拒绝。
这就很奇怪了。要知道柳宗元虽然是被贬之人,但仍是州里的司马,这是州衙的重要佐官,位长史下,同掌统州衙僚属,纲纪众务。品秩是上州从五品下,中州正六品下,下州从六品上,可以说是有一定权力的,至少有能力为蒋某改变一下生存方式,让他不再捕蛇,去种田为业。
但是蒋某了对现实的麻木、冷漠,有着小农阶级那种对现实心安理得的心理状态和思维模式。当作者问捕蛇之事时,他历数三代人的冒死经历后,"貌若甚戚者",当作者提出"更其役,复其赋"后,"蒋氏大戚,汪然出涕",说出了"恂恂而起"、"弛然而卧"、"时而献焉"、"退而时食"、"熙熙而乐"这样的话,显然是对目前的现状心满意足,自得其乐,并不想去改变。
蒋氏这样的人,无论哪个历史时期,哪个地区都会存在。这种人就是好吃懒做的典型,只想着一年抓两条蛇就能在其余的时间里"弛然而卧",过着"熙熙而乐"的生活,并不想通过辛勤劳动去创造生活。说真的,我并不很同情他。
两税法实行后农民的生存状态
唐朝中期,西南地区的农民真的无法生存了吗?恐怕并不是。唐中期,两税法后南方广泛进行茶叶生产。 李商隐曾说到西南地区" 泸州所管五县,地接巴黔,作业多仰于茗茶 ,务本不同于秀麦",出现了一批脱离粮食生产而专门从事茶叶生产的"茶户"和" 园户" ,这些专业户完全以茶叶的商品性生产为生 ,茶叶成为他们的"衣食之源"。
由于农村中商业和手工业的发展需要大量雇佣工人 ,部分失去土地的农民或农闲时无事可做的农民就成为劳动力的来源。他们长期或短期出卖劳动力 ,甚至进城打工,以养家活口。当时甚至还出现了按日计工资的"日佣人"和按月计工资的"月佣人"。根据史料记载,当时四川有一个人名冯大亮,年轻时家贫 , 靠"一牛拽步磨而自给",后来通过劳动逐渐家道殷富, "改置酒肆",这些都说明在两税法颁布之后,只要勤劳肯干,绝对不会出现到"向吾不为斯役,则久已病矣"的情况。
柳宗元在《捕蛇者说》中,表达了自己对封建赋税的认识和感慨。我们不能说他讲得没有道理,实际上在安史之乱后,直到两税法出现之前,很多地方的老百姓过的日子确实是水深火热。做为一个改革派,被踢出朝堂来到偏远的永州,他的心中要说对唐朝中央政府没有一点不满,恐怕也不符合实际。
实际上"永贞革新"的王叔文一党,在当时赞同的人并不多,连韩愈都称革新党为"小人乘时偷国柄",更客观的说,这只是一场内廷党争而已。做为失败者,柳宗元借《捕蛇者说》来表达自己对朝政的不同看法,证明自己的正确,恐怕也是人之常情。
我承认柳宗元是个伟大的文学家,也是个忧国忧民的杰出人物,我非常崇敬他。但《捕蛇者说》只不过是他写的一篇传奇笔记小说而已,有没有必要上升到抨击"两税法"这个高度,有人甚至用这篇文章去否定"两税法",这种做法恐怕很值得商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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