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靠右一点,用脚测一下大概长度”“皮尺拉一下这个高度”……4月15日上午8点,还没到上班时间,瓯海区三垟街道黄屿村城中村改造办公室工作人员已经到村民家中进行踏勘、测量和画图了。日前,让黄屿村人望眼欲穿的城中村改造终于启动,正式拉开了补齐三垟全域城市化“最后一块拼图”的序幕。
据悉,三垟街道面积共13平方公里,138条小河将陆地分割成161个小岛,以“垟飘海面,云游云中”的特殊水网地貌特征而闻名。2015年启动统拆至2018年,已拆除10个村共6000余户,旧房拆迁面积达160多万平方米。
黄屿村是三垟街道最大的行政村,地处温州城区东南部,与鹿城区、龙湾区、经济开发区和瓯海区四区相交,为四角交汇聚合地带,与湿地公园水陆相联,成为其后方屏障。在全市城市化建设推进过程中,该村由于地理位置优越成了寸土寸金的黄金宝地,除旧村落外,其他地段已建成17个住宅小区,另有5个工地在建,多数为中高端商品房。
然而,与此形成强烈反差的是另一个迥然不同的世界:1216户村民租住在45万平方米旧房体量的旧村里,由于先天不足,配套设施落后,造成违法建筑林立,房中房现象普遍,露天摊位和小店铺2000多家,外来租住人员达8000余人,由此造成环境脏乱差,人们不安居不乐业、生活幸福指数低等矛盾日益凸显。这几年,因湿地公园建设加上湿地内沙河、丹东等9个村和吕家岸等村的统拆任务完成后,对黄屿村的改造再次成为焦点,当地村民强烈要求通过旧村改造提升改善居住环境,同步提升美丽城市建设。
“旧村改造既是上级城市发展格局破除城市碎片化加快城市转型,也是为提升当地居民提升幸福感的现实要求。”据三垟街道办事处相关负责人介绍,为了让得天独厚的湿地美景与周边环境契合,让辖区内群众安乐幸福的小康安居不拖延,让“城市绿肺城市绿心”不再有缺角和遗漏,该街道痛下决心启动拆迁,在去年下半年就开展反复研究论证,今年初,在疫情尚未结束期间就分辟战场,分身作战,一边继续深入开展拆迁前各方面基础工作,一边向上级相关部门和区委区政府主动申请,要求启动城中村改造,完成“全域拼图”建设,迅速得到了批复和支持。
据悉,该街道计划于今年6月16日前完成丈量评估工作,8月17日前完成协议签约,9月26日前完成拆迁房屋腾空。
一、文件制定主要依据
依《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温州市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瓯海区城市建设房屋征收、城中村改造、农房改造集聚建设补偿实施办法》《瓯海区国有土地上工业用房征收补偿实施细则》制定。
二、文件起草背景及目的
自2016年,温州市区城中村改造三年计划实施起,瓯海区亦作为城中村改造的主阵地之一,征收了大量的城中村改造房屋,大部分为住宅性质,但是也有相当一部分的非住宅房屋,即营业房、办公用房和工业用房。
非住宅房屋的征收也主要以货币补偿和产权调换为主,但产权调换后房屋的用途基本以原房屋的用途为准,保持不变。
由于瓯海区土地资源紧张,当前瓯海区工业用房的征收,以货币补偿为主,其他类型的置换为辅,但随着近几年“大拆大整”的大力推进,财政资金压力日趋紧张,导致部分货币补偿款的支付难以及时到位。另一方面,瓯海区的住宅安置房近几年建设速度加快,且在满足住宅被征收人安置后,也有大量的多余房源。
针对上述问题,为进一步推动非住宅用房征收改造工作的步伐,拓宽非住宅用房征收改造安置渠道,缩短非住宅用房征收改造安置周期,同时盘活瓯海区住宅安置房的多余房源,区政府制定了《瓯海区征收非住宅用房(营业房、办公用房和工业用房)功能置换住宅安置房实施意见》文件。
三、文件主要内容解读
《瓯海区征收非住宅用房(营业房、办公用房和工业用房)功能置换住宅安置房实施意见》共十一条。主要内容如下:
(一)关于征收非住宅用房功能置换住宅安置房的定义。
明确了征收非住宅用房功能置换住宅安置房是指非住宅用房被征收人以货币补偿方式计算补偿款后,在房源许可的情况下,允许申请全部或者部分货币补偿款(除临时安置费和搬迁费外)按等值原则置换住宅安置房。
(二)关于置换的住宅安置房房源类型及置换方式的规定。
明确了功能置换的住宅安置房源包括同个征收项目住宅被征收人安置完毕后多余的期房住宅安置房(以下简称“期房”)及全区的多余现房安置房(多余现房包括剩余房源及保留房源)。
明确了选择置换期房或保留现房房源的,住宅安置房价格按征收决定公告之日安置地安置房市场评估价计算;选择置换剩余现房安置房房源的,住宅安置房价格按征收决定公告之日安置地安置房市场评估价优惠10%计算;选择置换剩余现房安置房房源的,可以按征收决定公告之日安置地安置房市场评估价优惠10%-30%作为起始价后通过剩余房源安置房安置权竞价原则安置。
(三)关于临时安置费的规定。
明确了临时安置费和搬迁费标准原则上根据被征收房屋用途按标准计算。选择部分货币补偿款置换住宅安置房的,临时安置费按照置换住宅安置房金额在总货币补偿款(除临时安置费和搬迁费外)金额中的占比计算,不再考虑后期安置时产生的其他因素。选择非住宅用房功能置换住宅安置房的,不再计算安置房交付后6个月临时安置费。
(四)关于安置房认购、结算等的规定。
明确了选择期房安置的非住宅被征收人,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签约、腾空的,在住宅被征收人安置完毕后多余的房源中参照住宅安置房认购原则进行认购。层次、朝向差等待交付时按规定结算;被征收人选择现房剩余房源安置的,无论就地安置或者异地安置,剩余房源按“一房一价”评估,不再计算层次、朝向差等。
按照《龙湾区(高新区)城市建设三大攻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2020年列入计划实施拆迁的城中村改造项目共15个
清单如下▼
龙湾区城市建设中心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反映的关于“龙湾区城中村改造具体涉及哪些村”的问题我们已经收到。
经龙湾区城市建设中心调查了解,现将答复意见回复如下:按照《龙湾区(高新区)城市建设三大攻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20年列入计划实施拆迁的城中村改造项目共15个,分别为前街村(区块)、殿前村(区块)、城南村(区块)、刘宅村(区块)、度山村(区块)、新城村(区块)、青山村(区块)、沙园村(区块)、萼芳村(区块)、南桥北村(区块)、永民村(区块)、状元桥村(区块)、雄心村(区块)、瑶溪村(区块)、永胜村(区块)。承办单位:龙湾区城市建设中心 联系方式:86922921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编辑:大壮
审核:糖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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