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微网消息 4月20日,露笑科技发布公告称,公司拟以自有资金收购露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露笑集团”)持有的浙江露笑光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露笑光电”)100%股权。露笑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本次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公告显示,露笑科技董事会于2020年4月17日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股权收购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日,公司与露笑集团签署了《股权收购协议》。根据《资产评估报告》,露笑光电截止2019年12月31日的评估价值为1509.05万元。经双方商定露笑光电100%股权转让价格为1500 万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持有露笑光电100%的股权。

从年初至披露日,露笑科技与露笑光电经审议的关联交易的金额为3,166.80万元,公司与露笑集团累计经审议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18,719.27万元。

与此同时,露笑科技还发布关于对子公司业绩追偿诉讼的公告称,公司于近日收到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受理案件通知书》[(2020)浙 06 民初 88 号],公司起诉胡德良、李向红关于合同纠纷案已于2020年4月14日获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受理。

具体来看,2017年4月28日,原告露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包括被告胡德良、李向红在内的相关人员签订《露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胡德良、李向红、孟勤娟、黄海平、胡勤安、陆文忠、林晓云、江阴金叶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关于江苏鼎阳绿能电力有限公司股权收购协议》,由原告收购被告等持有的江苏鼎阳绿能电力有限公司 100%股权。

同时,原告与被告签订《露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胡德良、李向红关于江苏鼎阳绿能电力有限公司之利润补偿协议》(以下简称“《利润补偿协议》”),江苏鼎阳绿能电力有限公司在2017年纳入公司合并报表期间内、2018年度及2019年度实现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12000万元、13000万元及15000万元,否则业绩承诺人应按照《股权收购协议》和本协议的约定对露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予以补偿。

据了解,2017年度,江苏鼎阳绿能电力有限公司完成净利润122837793.50元。2018年度,江苏鼎阳绿能电力有限公司完成净利润-7705767.31 元。根据双方《利润补偿协议》,2018年度应补偿现金金额185443463.99 元。

2019 年5 月 21 日,原告(露笑科技)委托律师向被告发送《律师函》催告支付利润补偿款,但函件被退回。原告认为,原告作为一家上市公司,被告拖延支付利润补偿款的行为已经严重损害了原告的利益,为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因此向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被告胡德良、李向红向原告露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支付2018年度利润补偿款185,443,463.99元,并支付自2019年5月18日起至款清之日止的利息;暂计算至 2020年4月13日,为7,641,043.4 元。另外,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目前,本案已由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但尚未开庭审理。(校对/Le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