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西———红色金融的摇篮
□吴升辉
金融是调节经济的重要杠杆,是沟通整个社会经济生活的命脉和媒介。从1926年闽西建立起共产党组织开始,党在组织武装斗争的同时,为应对国民党反对派的经济封锁、巩固苏维埃政权、改善人民生活,进行了一系列的早期金融探索,包括蛟洋农民银行、信用合作社、闽西工农银行等。中华苏维埃政府成立之后,在闽西工农银行的基础上建立了中华苏维埃国家银行,并设立福建省分行,闽西成为共和国红色金融的摇篮。闽西苏区的银行体系在维护地方经济稳定、发展地方工农业建设、保障金融市场有序进行等方面做出重要贡献,为革命战争的进行提供了有力保障。
闽西红色金融摇篮的三大支撑
闽西苏维埃政权成立之初,经济环境相当严峻,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革命后高利贷被废除,但是由于新的金融体系尚未建立,因此出现了农民生产生活需要而借贷无门的状况;二是劣质银币和白区纸币在区域内大量流通,严重制约苏区经济的发展;三是国民党政府持续对闽西苏区进行军事“会剿”和经济封锁,致使区内工业品严重短缺、价格上涨,农业产品外销很难,价格低迷,存在严重的“剪刀差”。为解决苏区群众的生产、生活困难,促进革命运动的开展,闽西的党组织进行了一系列的金融探索,并建立起早期的银行体系。
闽西工农银行股票(复制件)
(一)蛟洋农民银行是中央苏区最早的银行、红色政权创办的首家银行。1927年9月上旬,南昌起义部队到达上杭。在起义部队的影响下,中共蛟洋支部于同年10月成立。支部在蛟洋组织农民协会,先后发动农民开展“二五减租”、退租、平粜、抗捐斗争,组成了农民自卫军。1927年12月,为了帮助贫苦农民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困难,上杭县蛟洋农民协会在中共蛟洋支部领导下,建立了第一个红色金融机构———蛟洋农民银行,行址设于蛟洋村的“义合祠”。1928年3月,上杭县北四区工农苏维埃政府成立,蛟洋农民银行成为政府的直属金融机构。同年,在反动势力进攻下,蛟洋农民运动暂时失败,该行由于形势所迫于1928年5月停业,所发流通券均以银元兑回。虽然持续不到一年,但蛟洋农民银行是劳动人民自己掌握银行机器的一次尝试,是土地革命时期最早创办的红色银行。
上杭蛟洋农民银行旧址(义合祠)
(二)永定、上杭最早创办的信用合作社是全国最早的红色信用合作社。1929年八九月间,由于国民党的经济封锁,闽西革命根据地内尤其是龙岩、永定等县,发生了严重的经济问题,出现“剪刀差”现象,农民告贷无门,需要有一个高利贷的代替物———低利率的借贷组织来进行资金融通。在毛泽东的指导下,永定和上杭县区、乡苏维埃政权较巩固的地方,于1929年10—11月先后组建了一批由农民和商店集股创办的信用合作社,并印制发行小面额纸币,这是全国最早成立的一批红色信用合作社。闽西革命根据地早期成立的信用合作社组织集中在各县(主要在永定、上杭及其他县区)区乡一级,永定县成立的区级信用合作社就有九个以上,分别是丰田、太平(后分成坎市、培丰、高陂、田地四个区)、溪南、金丰、合溪、堂堡、上丰等信用合作社,实现了信用合作社的全县覆盖;上杭县成立北四区信用合作社、庐丰区信用合作社、官山乡信用合作社;连城在新泉较大的区、乡创办了信用合作社;长汀设立了兆征县信用合作社、东郊区信用合作社、红鄞区信用合作社及汀州市县级信用合作社等。信用合作社的资金初创时部分由政府拨给,部分由群众集股,随着生产的发展,资金便主要靠群众集股。毛泽东参加古田会议后,到蛟洋红军医院探望伤病员时,还到北四区信用合作社视察,并看了信用合作社纸币。
永定太平区信用合作社旧址
(三)闽西工农银行是我党建立的第一家股份制商业银行。闽西苏区建立初期,金融市场非常混乱,不仅有中央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农民银行四行的纸币,还有军阀张贞发行的“民兴”钞、资本家徐名鸿发行的“闽西农民”钞。同时还有大量杂洋等劣质银币充斥市场,且银价极不统一。为稳定金融市场,就迫切需要开办自己的银行,实行统一的货币制度。1930年6月,毛泽东主持上杭南阳红四军前委和闽西特委联席会议,提出成立闽西工农银行的构想。8月25日,闽西苏维埃政府开始筹备,在9月初召开的闽西第二次工农兵代表大会上,正式通过“成立闽西工农银行”的决议。11月7日,闽西工农银行正式在龙岩城下井巷建立,由阮山、曹菊如、邓子恢等7人为银行委员会委员,阮山为主任。不久龙岩县城失守,闽西工农银行跟随闽西苏维埃政府机关搬到龙岩大池,后随机关迁往永定虎岗、上杭白砂、长汀涂坊,最后迁到汀州城。各县设立了分行,各区乡政府设立了银行代理机关。闽西工农银行的建立,是在中华苏维埃临时政府尚未成立之时,中共率先在闽西范围内创立的具有一定规模的股份制政府银行,开启了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苏维埃政府管理股份制银行的序幕。所制订的闽西工农银行章程,成为中国共产党主导的红色金融史上首部“银行法”,开创了中国革命金融法制的进程。
长汀县店头街旧址旁的闽西工农银行旧址
闽西红色金融摇篮的体系构建
闽西革命根据地创建过程中,苏维埃政府致力于建设苏区红色金融的早期探索,逐步建立起完善的银行体系,也为之后的金融建设和经济稳定夯实物资与资金基础。逐渐完善的闽西红色金融经营模式和制度创新为我党中央苏区、延安根据地、解放战争时期的金融建设提供了宝贵的金融理论和实践经验。
(一)逐步健全红色金融的组织体系。蛟洋农民银行是由中共蛟洋支部创办的,1928年3月,上杭县北四区工农苏维埃政府成立,蛟洋农民银行成为政府的直属金融机构,工作人员3人。信用合作社分为县区乡三级,其中,乡合作社由该乡群众集股组织,区合作社由该区内五个以上乡合作社集股组织,县合作社由县内五个以上区合作社集股组织。信用社实行民主管理机制,最高权力机构为社员大会,由社员大会产生管理委员会和审查委员会,坚持民主管理的方针,每个社员有选举权及被选举权,一人一票,公举社员3人组织管理委员会,公举5人为审查委员会,监督、审查管理委员会的工作。
闽西工农银行由闽西苏维埃政府筹备成立,组建了银行委员会,作为银行的最高决策机构,负责任免并监督银行各级行政领导,同时审查银行的预算、决算和账目。设立有秘书科、会计科、营业科、出纳科。另有特务班负责警卫,全行工作人员10余人。
闽西工农银行筹备处1930年10月7日开具的壹圆股金收据(复制件)
(二)逐步探索红色金融的运行体系。蛟洋农民银行成立后,随即发行流通券4000元,面值有1元和l角两种,主要在上杭蛟洋,龙岩的大池、小池,以及连城的庙前、莒溪一带流通。蛟洋农民银行规定,流通券以银元为本位币,可以随时兑换,可以在农民银行兴办的商店内购买各种生活必需品;家庭贫困者,可以在农民银行借款,借款5元以下不计利息。这些措施,深得农民的欢迎,也提高了蛟洋农民银行的信誉。信用合作社的资金在初创时,部分由政府拨给,部分由群众集股;随着生产的发展,资金主要靠群众集股。股金每股为大洋1至5元,社员以家为单位,1户1社员入股。信用合作社社员不但是股东,而且是该社的直接消费者。为防止少数人操纵信用合作社,每个社员入股数不能超过10股,每股金额不能超过5元。信用合作社为纸币发行机关,规定了发行纸币的储备金,发行面值为一角、二角、五角三种。信用社开展的主要业务有办理存放款、代理业务、发行流通券等,促进了苏区经济的稳定增长。闽西工农银行主要业务涵盖存款、放款、汇兑、买卖期票、买卖黄金、发行纸币、铸造铜元、储蓄及代理国库财政等,发行货币有一角、五角、一元三种,同时规定伪币和劣币可以兑换成苏币,保障人民群众的利益不受损害;储蓄业务有定期、活期、零存整取三种,鼓励广大工农群众将零钱存入银行,助力发展生产、扩大对外贸易;开展低利借款,资助个体农民、劳动互助社、犁牛合作社购买肥料、种子、农具、耕牛,兴修水利等;贷款给纸业、刨烟、铁器、石灰、药材、樟脑、木材等生产合作社和粮食调剂局;禁止私人收买金银首饰,有专门的兑换处负责金银饰品的兑换工作;代理国库财政,增加财政收入,支援革命战争。
(三)逐步形成红色金融的制度体系。闽西红色金融形成“制度先行”的管理理念。各地信用合作社自成立之日起就制定自己的管理制度,尤其在业务经营方面,除了自身的存款、放款、汇兑、贴现等业务外,还包括代理业务(即为银行代理私人借款、公债票的发行、还本业务)、发行货币业务,承担兑现和宣传货币的业务。闽西工农银行成立之初,制订有闽西工农银行章程,成为中国共产党主导的红色金融史上首部“银行法”,开创了中国革命金融法制的进程;在会计与出纳方面探索、制订出收款单和付款单制度,是现代银行所用传票的雏形;在记账方面逐步建立起现代银行的制度和记账系统,为日后成立苏维埃国家银行准备了条件。1931年11月,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成立后,吸收闽西工农银行经验,筹建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国家银行,并形成一套相当完备的制度,包括《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国家银行暂行章程》《国家银行往来存款暂行规则》《国家银行特别往来存款暂行规则》《国家银行往来透支暂行规则》《国家银行储蓄存款暂行规则》《国家银行暂行汇兑规则》《国家银行定期放款暂行规则》《国家银行定期抵押放款暂行规则》《国家银行贴现放款暂行规则》《国家银行记帐须知》《国库暂行条例》等,这些制度的建立为后来社会主义金融事业的发展提供很好的经验和积累,有的条例内容甚至直接沿用至今。
1930年4月30日,永定第一区信用合作社发行的红色农信股票
闽西红色金融摇篮的实现途径分析
闽西苏区在金融事业方面做了许多开拓性的工作、取得了极其丰富而又宝贵的经验。闽西苏区的红色金融事业是中国共产党直接领导下的金融实践,从革命建设方面来看,对革命事业建设、支持革命战争都起到了重要作用;从经济发展角度来看,为苏区的银行体系建立奠定了坚实的基础,维护了当地的金融秩序稳定和商品贸易市场繁荣,推动了闽西苏区的地方经济建设和发展。闽西红色金融为新中国金融的发展作出了重要的先期贡献,成为共和国的金融摇篮。
(一)探索了党领导金融事业的有效途径。闽西红色金融事业自诞生以来,就是在中国共产党的直接领导下的金融事业,是毛泽东经济思想探索和实践。蛟洋农民银行是上杭县北四区工农苏维埃政府的直属金融机构。永定太平区信用合作社和上杭北四区信用合作社是中共闽西特委发布第七号公告后,永定和上杭两地县委高度重视,在当地区委和苏维埃政府的直接指导下发起创立的。闽西工农银行是毛泽东亲自指导,由闽西苏维埃政府创办的。党和苏维埃政府高度重视红色金融机构的作用,认为它“是解决群众缺乏资本的主要办法,而且也是同城乡高利贷做斗争的有力武器。”采取大力提倡、积极支持、并尽量帮助其发展的方针。中国共产党在苏区根据地制定发展信用合作社、建立银行、发行货币的政策,摧毁了旧的封建金融借贷制度,建立了新型的金融体系。党领导金融事业的传统,不管在抗日战争、解放战争时期,还是新中国成立初期、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时期都得到坚持。正是依靠党的领导,坚定理想信念,坚持红色领航,才能不断推动红色金融事业蓬勃发展。
1930年4月15日,永定第六区信用合作社发行的红色农信股金收据
(二)形成了服务人民群众的宗旨追求。党和苏区政权发展红色金融,不仅是实现打击高利贷、废除各种封建性债务、替代旧社会金融体系的替代工具,更是解决农民“告贷无门”、工农产品剪刀差扩大、农村贫困落后的重要手段。自红色金融诞生之日起,它就不是以单纯追求经济利润为目标,而是以支援革命战争、打破敌人经济封锁、改善人民群众生活为目的,自愿互利,民主管理,利益分配兼顾集体利益与个人利益的金融合作组织。红色金融应群众的需求而生,始终坚持为人民群众服务的宗旨,始终坚持走群众路线,始终保持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人民群众从信用社和银行获得贷款发展生产,踊跃入股信用社和银行;闽西红色金融始终保持为民服务的赤诚之心,真心实意为民服务,帮助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困难,真实体现了党和苏维埃政府与人民群众的“鱼水关系”。闽西红色金融业务经营不以盈利为目的,而是为社员服务,为生产服务,走出了一条为了人民、依靠人民、服务人民的独具特色的发展道路。
(三)培育了共和国金融建设的中坚力量。闽西是培育共和国银行家、金融家的摇篮,是一块造就英雄、成就英才的红色沃土。与闽西革命斗争有关的红色金融家有被称为苏维埃财金先驱的毛泽民、李六如等。闽西本土成长和走出的红色金融人才中,阮山、陈海贤等革命烈士,投身革命洪流,帮助劳苦大众,为打赢经济战争血洒闽西大地。赖祖烈、曹菊如、黄亚光等优秀银行家、金融家成为勇立潮头的金融骄子和共和国金融建设的中坚力量。其中,赖祖烈,新中国成立后曾任中央办公厅特别会计室主任兼周恩来的财政秘书、政务院参事,国务院外国专家招待事务管理局局长、中南海管理局局长、中央警卫局局长,是从信用合作社走出的、毛泽东的“大管家”;曹菊如,新中国成立后曾历任政务院财经委员会委员、副秘书长,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行长;黄亚光,新中国成立后曾任中国人民银行西北区行行长、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副行长。闽西苏区早期的红色金融先驱,大多是因应革命斗争需要而从事金融工作的。他们出身贫寒,文化程度不高,但都怀着一颗对党和人民赤诚的心,努力学习,刻苦钻研,在前进道路上排除种种艰难险阻,靠着百折不挠的精神,从无到有,从小到大,呕心沥血,在平凡的金融工作岗位上作出辉煌的成绩。
(四)铸就了红色金融的文化元素和精神内涵。闽西是共和国红色金融的摇篮,也必然是红色金融文化的发源地。闽西红色金融事业有时间早、覆盖面广、历史遗存多三大特点,这些是闽西成为红色金融文化发源地最直接、最充分、最有力的证据。不可移动文物方面有至今仍保存完好的红色金融遗址遗迹,可移动文物方面有许多当年信用合作社、银行发行的纸币、股票、印章,还有木刻圆印等。这些珍贵文物填补了闽西苏区和中央苏区金融货币史的空白,成为彰显红色金融底蕴的重要载体。闽西红色金融是中国共产党人把马列主义普遍真理与中国革命具体实际相结合的成功实践和创新,培育形成了一系列闪耀着真理光芒、凸显着中华民族和中国无产阶级优秀品质的优良作风和革命精神。以邓子恢、张鼎丞、阮山、赖祖烈、曹菊如等为代表的老一辈革命家,在血与火的斗争中,一手抓枪杆子、一手抓钱袋子,始终坚持苏区干部好作风,确立了“立足本土、服务群众”的服务模式,在红色金融实践中不懈奋斗,铸就了以对党忠诚、信念坚定、求真务实、开拓创新、为民服务、勇于奉献等为主要内涵的红色金融精神内涵。植根于红色金融实践、孕育在闽西红土地的红色金融精神,与苏区精神一脉相承,成为中国共产党革命精神的重要组成部分,必将穿越历史的烟云而历久弥新。
(作者系中共龙岩市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副主任)
(摘自《红色文化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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