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0日,记者从山西省人社厅获悉,山西省对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稳就业工作做出安排,将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取消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省内城乡户籍限制,对就业困难人员、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山西省的就业困难人员主要涉及五类人员,包括:

◆ “4050”人员:女性满40周岁及以上、男性满50周岁及以上的国家和省规定范围内的企业的失业人员;

◆ “零就业”家庭成员:城市居民家庭中,法定劳动年龄内均处于失业状态的家庭成员;

◆ 长期失业人员: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且失业一年以上的城镇其他失业人员;

◆ 国家和省规定范围内的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主要是指身体残疾的高校毕业生、家庭困难靠借贷上学的农村高校毕业生、零就业家庭高校毕业生、享受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且登记失业一年以上的高校毕业生;

◆ 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就业困难人员。

据悉,对于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政策期满仍未实现稳定就业的人员,政策享受期限可延长1年,实施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来源:山西新闻联播

免责声明(本平台转载并注明来源的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 并不代表本平台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另,我们重在分享,尊重原创,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在24小时内及时删除,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