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1日,都市新闻记者从遵义市人民检察院了解到,绥阳县人民检察院认真履行公益诉讼监督职责,通过向有关单位下发检察建议方式,成功解决了绥阳县内一天然岩洞倾倒垃圾,变成垃圾场的问题,恢复了该岩洞的生态环境。
2019年11月,该院在履行公益监督职责中发现贵州省绥阳县黄杨镇金子村白元五组天然岩洞内,倾倒了大量生活垃圾。后经调查取证,该镇在岩洞内倾倒垃圾已长达十余年,每天约有一吨垃圾倒在此处,日常焚烧垃圾气味难闻,形成较大火灾隐患,对岩洞附近生态环境造成严重影响,致使社会公共利益遭受严重侵害。
该院调查核实后,向遵义市生态环境局绥阳分局、绥阳县黄杨镇人民政府发出检察建议,建议依法履行职责,对倾倒生活垃圾污染环境问题进行整治,加强农村生活垃圾的收集、运输和处置等各个环节的管理,加强环境卫生法律法规宣传,保障环境卫生,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收到检察建议后,绥阳县黄杨镇人民政府高度重视,主动开展整改,共清理清运垃圾1168.26吨到县垃圾处理场进行了规范处置。
绥阳县黄杨镇人民政府在向检察机关的回复函中感谢检察机关在建议书中提出的良好建议,并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将充分发挥主体责任,加强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加大对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的投入,建立更加科学有效的垃圾污染环境防治的社会服务体系。
王洋 都市新闻记者 姚强
编辑 高琴
校对 陈茜茜
编审 钟俊怡 周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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