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历史上首个以我国城市命名的国际条约——《视听表演北京条约》将于今年4月28日正式生效。22日,韩联社报道称,韩国文化体育观光部当天表示,将正式加入这一条约,以保护艺人对其视听表演的权利。

据国家知识产权网站介绍,《视听表演北京条约》的目的是从根本上改善演员和其他视听表演者的收入条件。

根据全国人大网站公布的《视听表演北京条约(中文本)》介绍,上述条约填补了音像表演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国际条约的空白,表演者可依据条约制止不署名或歪曲其表演的行为,首次向表演者提供数字环境中的保护,并与制作者分享视听制品的收益。

同时,该条约给予表演者的保护期,为自表演录制之年年终算起,至少持续50年。

2012年6月20日至26日,经中国国务院批准,由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主办,原新闻出版总署(国家版权局)与北京市人民政府共同承办的“保护音像表演外交会议”在北京召开,会上正式缔结《视听表演北京条约》。根据条约约定,应在30个缔约方交存批准书或加入书3个月之后生效。

此后几年,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和中国有关部门做了大量沟通工作,推动条约生效。中国在2014年4月24日,经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表决通过,批准了加入这一条约。

今年1月28日,印度尼西亚政府代表向世界知识产权组织递交了《视听表演北京条约》的批准书,由此,该条约的成员国达到30个,满足了生效约定。

中新社21日援引北京市版权局二级巡视员卢志鹏德的介绍称,上述条约成功生效有利于进一步激发表演者创造热情,促进表演作品创作和广泛传播,推动世界音像、演出产业发展。

在他看来,该条约在首都北京诞生,充分体现了国际社会对中国近年来知识产权保护事业取得成绩的高度认可,彰显了中国尊重知识、保护创新的力度和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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