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
近日,河北省某县人民法院一名女法官因涉嫌滥用职权罪先后被逮捕、取保候审,后被法院判处滥用职权罪但免予刑事处罚。获释后,该法官仍回原法院上班。此事引起广泛热议,有群众担心:法官是一种特殊职业,被判有罪的人是否合适继续留在法院工作,能不能秉公执法?对此,单位声称:法官实行的是员额制,该人没有入额,不再是法官了。
此事之所以引起广泛热议不仅在于公务员职业的特殊性,更在于法官工作要求的特殊性。从此案例说开,探讨女法官被判有罪虽免于刑罚,能不能继续担任法官?公务员免予刑事处罚是否会被开除公职?
先看下该女法官被判有罪免于刑罚后,能否继续担任法官?
《法官法》
第五条 法官应当勤勉尽责,清正廉明,恪守职业道德。
第十二条 担任法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
第二十条 法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提请免除其法官职务:
(八)因违纪违法不宜继续任职的。
根据《法官法》第五条、第十二条,作为掌握司法裁判权力的法官,在法律上对法官提出了更高要求。该女法官在裁判中滥用职权,违反了《法官法》第五条、第十二条对法官要求,根据《法官法》第二十条,应当依法提请免除其法官职务。
从一般公职人员来看,免予刑事处罚是否会被开除公职?
该女法官作为法官特殊性,从法律上应当依法提请免除其法官职务,那从一般公职人员来看,是否会被开除公职?
为方便进一步说明问题,我们先从法律上分清免予追究刑事责任或虽然被追究刑事责任但免于刑事处罚二者不同
免予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虽被追究刑事责任免于刑事处罚
根据《刑法》第三十七条 【非刑罚性处置措施、职业禁止】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但是可以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予以训诫或者责令具结悔过、赔礼道歉、赔偿损失,或者由主管部门予以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分。
从以上二者区别来看,该女法官被法院判处滥用职权罪但免予刑事处罚,属于被追究刑事责任但免于刑事处罚
根据《公务员法》第二十四条 下列人员不得录用为公务员: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开除公职的;
(三)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十七条违法违纪的行政机关公务员在行政机关对其作出处分决定前,已经依法被判处刑罚、罢免、免职或者已经辞去领导职务,依法应当给予处分的,由行政机关根据其违法违纪事实,给予处分。行政机关公务员依法被判处刑罚的,给予开除处分。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31条、32条规定,“党员犯罪情节轻微,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的,或者人民法院依法作出有罪判决并免予刑事处罚的,应当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从《公务员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上述规定可以看出,公务员被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或虽然被追究刑事责任但免于刑事处罚的,可以不开除公职,但应当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被处缓刑以上责任刑罚的(包括缓刑),一定开除公职。
笔者以上分析是否正确,欢迎留言讨论。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