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4日上午9时30分,“海南二中院儋州法院毒品案件公开宣判暨法制宣传现场会”在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召开。

海南二中院接受

最高人民法院委托

依法对贩卖、运输毒品的两名罪犯

陈某、王某纲宣告复核裁定

陈某、王某纲共同出资到广东购买毒品,并多次运回海南贩卖。陈某贩卖、运输毒品甲基苯丙胺20053.54克,其中1万克系未遂;

王某纲贩卖、运输毒品甲基苯丙胺20055.34克、海洛因52.4克,其中甲基苯丙胺1万克系未遂。

经海南二中院一审及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陈某、王某纲犯贩卖、运输毒品罪,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经最高人民法院复核,依法核准二人死刑判决。

海南二中院对两名罪犯宣告最高人民法院死刑复核裁定

海南二中院对麦某东

贩卖毒品案进行公开宣判

被告人麦某东两次向他人贩卖毒品海洛因共计548.49克,海南二中院以贩卖毒品罪,一审判处麦某东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海南二中院对麦某东贩卖毒品案进行公开宣判

儋州法院对4起毒品犯罪案件的

9名被告人分别进行宣判

以贩卖毒品罪,一审判处曾某、王某武、谢某卫、陈某伟、吴某章、邓某积、符某切(女)、符某稷、陈某芳(女)等9人10个月至15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5000元至1.5万元不等的罚金,其中曾某被判处没收个人财产10万元。

儋州法院对4起毒品犯罪案件的9名被告人分别进行宣判

来源:海南特区报见习记者 吴佳穗 通讯员 罗凤灵 文/图丨 编辑:z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