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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犯错,作为领导的你会怎么做?

对于那些给企业造成损失的员工,很多公司都会采取记过、通报批评或者扣工资等处罚措施,还有的是直接让员工回家停职反省。

但相对来说,停职反省这种处罚措施,力度小、效果差,而且还存在很多的法律风险。

1 让员工停职回家反省的风险


① 在员工回家停职反省期间,用人单位还是要为员工继续支付工资、缴纳社保的。

仔细想一想,就算劳动者回家停职反省了,用人单位还是要支付这些用工成本,这对用人单位来说还是很不划算的。

② 如果用人单位在员工停职反省期间不支付工资、缴纳社保的话,员工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③ 如果员工在停职反省期间怀孕或者发生工伤了,用人单位也需要承担额外的用工成本。

因此,小编还是不建议企业采取停职反省这样的处罚措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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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不给停职员工发工资,赔偿6万多!

09年夏天,董杰进了一家物流公司工作,主要负责接收客户货物以及为客户发货。

平日里对待工作,他一向认真负责,所以也几乎没出过什么差错。 但凡是总有意外!

18年5月的一天,由于董杰当天接收的货物过多,在填写发给客户的货单地址时未加核对,导致了货物被发送错误,造成了公司3万元的损失。

后来董杰写了一份《检讨书》并在全体员工会上宣读,承认了自己的错误并保证以后不再犯,公司要求董杰回家停职反省,他也欣然接受了。

因此,从18年6月起,董杰就没去上班了。

19年1月,董杰以公司拖欠工资、不缴纳社保为由向公司提出了辞职,并在两个月后,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要求公司向他支付18年6月到12月期间的工资差额15893.28元,并支付经济补偿金44164.4元。

但仲裁委并没有支持董杰的请求。

于是,董杰又向法院提起了诉讼。

法院庭审过程中,公司辩称,从18年6月至董杰辞职期间,董杰一直处于停职反省处罚阶段,并未向公司提供劳动,因此公司并非恶意不支付工资及缴纳社保。

那法院对此是怎么判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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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判决要点


法院认为:尽管董杰在18年6月至同年12月期间未上班、未提供劳动,但因为是公司要求董杰回家停职反省,并非董杰主观不愿意上班,且双方劳动关系仍存续。

故公司应支付上述期间的工资,本院按本市最低工资标准核算工资差额并判令公司予以支付。

而董杰停职反省是根据公司的指示安排而为,即使董杰在工作中因严重违纪被停职反省,公司作为用人单位也应及时作出处理。

然该公司在长达半年之久的时间内不仅未作处理,还在双方劳动关系存续的情况下停缴社保、拖欠工资,也不安排工作,主观恶意明显,现董杰以此为由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并主张经济补偿金,符合法律规定。

从这个案例中,用人单位要注意了:

公司让员工停职回家反省的,在员工停职反省期间双方劳动关系仍然存在。

虽然员工期间未到岗上班、未提供劳动,但是因公司原因所致,公司不得以员工“未提供劳动”为由拒绝支付工资、缴纳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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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易法通法律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