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自2020年5月2日0时起,调整我市下列道路通行顺序:

一、中山区滨海大道的港东二街至港东五街路段,改为一切车辆由西向东行驶的单行路;

二、西岗区畅通街的唐山街东100米至胜芳街路段,改为一切车辆由北向南行驶的单行路

三、西岗区胜芳街的畅通街至通山街路段,改为一切车辆由东向西行驶的单行路;

四、西岗区红岩街的胜芳街至唐山街路段,改为一切车辆由南向北行驶的单行路;

五、西岗区松花街的通山街至畅通街路段,改为一切车辆由西向东行驶的单行路;

六、西岗区高峰街的畅通街至红岩街路段,改为一切车辆由东向西行驶的单行路;

七、沙河口区泰山东街的民权北四街至民权街路段,改为双向通行;

八、沙河口区中山路辅路的化物所至医大附属二院前路段,改为机动车由东向西行驶的单行路。

来源:大观新闻、大连日报、大连天健网

编辑:梁乃心

设计:邹宗林

免责声明:本平台部分内容来自或改编自互联网,主要目的在于信息分享,让更多人获取所需资讯,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侵犯到您的权益或版权请及时告知我们,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