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9日上午,东莞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召开,表决通过了一批人事任免事项。

决定任命:

卢汉彪为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

陈旭林为市信访局局长。

决定免去:

任洪杰的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职务

王耀明的市信访局局长职务。

会议还表决通过了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一批人事任免事项。其中,任命姚志坚、黄伟雄、张亚玲为东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任命康泽洲为东莞市第二市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东莞市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潘新潮为新任命人员颁发任命书。

【记者】李玲玉

【作者】 李玲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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