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4月27日凌晨3时左右,垣曲县春平扯面馆门口发生打架案件后,公安局党委高度重视,迅速责令刑警大队、网安大队、新城派出所、巡特警大队成立专案组,经过调阅视频、走访摸排,于27日18时许,初步认定涉案人员。

经查:涉案人员王某武(男,25岁,山西垣曲人)、王某峰(男,25岁,山西垣曲人)、马某(男,26岁,运城盐湖区人)三人酒后驾驶摩托车到春平扯面馆门口时,与从扯面馆吃完饭出来的刘某浩等四人发生口角、殴打,致使刘某浩等三人受伤住院治疗,该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案件发生后,在社会引起强烈关注,垣曲县公安局感谢社会各界人士对公安工作的监督、支持。

(来源:垣曲公安微警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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