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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就《创业板转融通证券出借和转融券业务特别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各市场参与人:

为推进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完善创业板市场多空平衡机制,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与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证金融)、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联合制定了《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创业板转融通证券出借和转融券业务特别规定(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有关意见和建议,请以电子邮件形式于2020年5月11日前同时反馈至深交所中证金融、中国结算邮箱:hyglb@szse.cn、jyglb_yj@csf.com.cn、yjzhong@chinaclear.com.cn。

附件:

1.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创业板转融通证券出借和转融券业务特别规定(征求意见稿)

2.《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创业板转融通证券出借和转融券业务特别规定(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2020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