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全市纪检监察机关紧扣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紧盯重点领域强化监督执纪,持之以恒加强作风建设,坚决纠治“四风”问题,查处了一批违反作风纪律的问题。“五一”、端午双节将至,为进一步严明纪律,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现将6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清水县原政协副主席、民盟清水县支部主任委员温智玲违规私设“小金库”等问题。
2010年8月至2017年4月,温智玲在担任清水县第二幼儿园园长期间,该园采取虚报冒领、截留收入不上账等方式私设“小金库”,累计金额达1442411.79元。截止2017年5月纪检监察机关核查时,“小金库”共计支出1246847.99元,主要用于处理白条支出、招待费、年节慰问、零星工程维修、幼儿园活动演出等费用,结余195563.8元。2020年2月28日,温智玲受到政务撤职处分,降为一级科员。“小金库”结余款全部上缴国库。
2. 天水市公安局秦州分局天水郡派出所原党支部书记兼所长张宝龙私设“小金库”、违规公款吃喝等问题。
2011年7月至2019年5月,张宝龙在担任天水市公安局秦州分局天水郡派出所所长期间,该所以违规向辖区内棋牌室收取管理费、向案件当事人收取罚款等方式私设“小金库”,累计金额达1616384.4元。截止纪检监察机关核查时,“小金库”共支出1536824.17元,主要用于违规发放办案补助及奖金福利、购置办公车辆及办公用品、违规吃喝吃请消费等支出,结余79560.23元。张宝龙还存在多次套用其他机动车辆号牌上路行驶的问题。2019年11月,张宝龙受到留党察看二年、政务撤职处分。“小金库”结余款全部上缴国库。
3. 清水县公安局司法鉴定中心副主任王鸿违规收受礼品问题。
2017年9月至2018年2月,时任清水县公安局司法鉴定中心副主任王鸿,在受理清水县电信公司职工王栋(涉恶人员)因争执致同事李某受伤一案法医鉴定中,先后收受当事人王栋硬中华、软中华香烟各两条,价值1798元手机一部,男士手提包一个,在有清水县医院右手第五掌骨骨折诊断结论的情况下,对该司法鉴定拖延2个月未作出结论。王鸿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9年10月,清水县人民检察院以王鸿涉嫌徇私枉法罪向清水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2019年10月,王鸿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4. 秦州区皂郊镇东沟村原党支部书记高存喜、原村文书张从来违规支付餐费和送礼等问题。
2014年皂郊镇东沟村核桃园补植补造时,该村时任村文书张从来违规向张家山自然村群众每株树苗收取0.5元,共计4070元,其中:用于支付运输及人工费用2375.08元,违规吃便饭支出1051.5元,违规购买清油送礼547元,结余96.42元由张从来代为保管。2012年该村果树建园时,时任村党支部书记高存喜、村文书张从来违规向村民收取苗木费共计3700元,用于支付运输及人工费用。张从来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9年12月17日,高存喜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张从来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全部予以收缴。
5. 麦积区花牛镇廿铺村原村党支部书记武忠有违规支付招待费问题。
2013年至2015年期间,麦积区花牛镇廿铺村时任村党支部书记武忠有,使用村集体资金违规支付村级招待费共计12608元,其中:烟酒费8502元,招待费4106元。武忠有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9年10月17日,武忠有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违纪资金已全部退还村集体。
6. 张家川县大阳镇下渠村原村党支部书记马俊英违规收取群众礼金礼品等有关问题。
2015年,张家川县大阳镇下渠村实施危房改造17户,每户补助资金11500元。项目实施过程中,时任村党支部书记马俊英收取危房改造户马某现金500元,1条黑兰州香烟及其他礼品价值260元,共计760元。2020年1月10日,马俊英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中共天水市纪委关于4起扶贫领域违规违纪问题的通报
在全市进入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广大党员干部服务中心,服务大局,不畏艰辛,奋战在脱贫攻坚一线,为我市如期脱贫摘帽贡献力量,但仍有少数党员干部纪律观念淡薄,漠视群众利益,顶风违规违纪。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警示干部,现将4起扶贫领域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秦安县王铺镇在脱贫攻坚中对驻村帮扶工作履职尽责监督不力等问题。
2017年12月,秦安县王铺镇原党委书记宋爱宗、镇长陈国胜、副书记刘小虎和人武部长李增旺四人商定,将长期不在岗的王铺村驻村帮扶工作队队长岳麟推荐为2017年全省先进驻村帮扶工作队队长;秦安县帮扶办原主任伏永平、副主任杨鹏华未经核实、未召开会议研究,确定上报岳麟为2017年全省先进驻村帮扶工作队队长;王铺村原党支部书记胡俊明,不认真落实驻村帮扶政策,对岳麟长期不到岗问题知情不报,且帮助弄虚作假。导致岳麟在长期不在岗、不履职的情况下,被评为2017年全省先进驻村帮扶工作队队长、年度驻村帮扶考核为优秀。2019年12月31日,陈国胜、刘小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伏永平、杨鹏华、胡俊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2020年1月 8日,宋爱宗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 武山县温泉镇党委委员、副镇长张天佑和财政管理所所长谢学军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履行职责不到位问题。
2019年4月,省委巡视发现武山县温泉镇党委委员、副镇长张天佑在分管项目建设过程中,不正确履行职责,对项目建设进度、工程质量、现场踏勘检查不够,组织对项目采购材料、设备和工程质量等抽查检查不到位,造成该镇冯河村草山组道路硬化工程质量不达标。镇财政所所长谢学军在责令施工方整改期间,未到现场检查项目质量,即按报账程序办理拨付工程款手续。2019年12月17日,张天佑、谢学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 麦积区社棠镇税柳村村委会主任何利军对危房改造对象资格审核把关不严问题。
2018年3月,麦积区社棠镇税柳村村委会主任何利军,在协助社棠镇政府审核危旧房改造对象资格时,认定“四类对象”不到位,将拥有消费性私家车辆的该村村民胡某认定为2018年农村危旧房改造补助对象,拨付补助资金12000元(已于2019年12月18日主动上缴)。2020年2月25日,何利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 甘谷县武家河镇关家庄村村委会主任石金海在履职过程中乱作为问题。
2017年,甘谷县武家河镇关家庄村实施互助资金“双助贷”工程,该村村民朱某申请互助贷款后多次向村委会主任石金海询问贷款情况,石金海均欺瞒称贷款尚未下发。实际情况为,石金海已于2017年3月窃用朱某个人信息申请了3万元互助贷款,用于个人家庭支出,且贷款到期后未及时归还,影响了朱某的征信记录。2019年9月,石金海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来源:天水纪检监察网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