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事都要开个证明,这好像是我们的习惯。比如说,亲属关系证明,比如说无犯罪记录证明,比如说证件遗失证明。疫情期间,又多了各种健康证明、隔离证明等。
民政部等六部门近日联合出台指导意见明确,要用3年左右时间,逐步建立起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出具证明工作的规范化制度体系和长效机制,从根本上改变社区万能章、社区成为证明大本营等现象。
指导意见列出了首批不应由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出具的20项证明。
这20项证明包括:亲属关系证明、居民身份信息证明、户口登记项目内容变更申请证明、居民养犬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情况证明、人员失踪证明、婚姻状况证明、出生证明、健在证明、死亡证明、疾病状况证明、残疾状况证明、婚育状况证明、居民就业状况证明、居民个人档案证明、居民财产证明、遗产继承权证明、市场主体住所证明、证件遗失证明。
民政部有关负责人表示,此次印发的指导意见是证明事项清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出于便民利民考虑,意见还规定,各地区要最大限度精简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出具证明的程序,大力推行简单证明当场办结、复杂证明限时办结制,最大限度地缩短办理时间,确保群众能办事、办成事。
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第一批负面清单就有20项证明。不知道没有列入清单的还有多少?对社区来说,减少社区万能章无疑可以起到为基层减负的作用。对居民村民来说,它能不能真的减负呢?我不是很确定。为什么?如果依然有机构或单位跟我们要有关证明,而社区又明确说不出具这样的证明,我们该去哪里去开证明呢?换句话说,指导意见印发后,会不会出现有关单位仍然要求开证明,而居民群众办事无门的情况?对此,民政部有关负责人介绍,为避免居民群众受到证明索要方和出具方的“双重挤压”,防止出现工作断链和居民群众办事不便,指导意见专门规定了兜底出具条款。我的理解是,实在没地方开,社区还是应该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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