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
美国当地时间4月27日,明尼苏达法院否决了京东公司要求解除Jingyao Liu针对京东的起诉。此前在1月28日,京东曾递交了一个动议称,涉嫌性侵是刘强东的个人行为,要求撇清连带责任。当地时间1月28日,刘强东案在美国明尼苏达州民事法庭开展第二次庭审,庭审持续了一个小时左右,主要争论焦点在于京东对刘强东涉嫌性侵行为是否有连带责任。
庭审中,京东的代表律师彼得·沃尔什辩称,这些指控是刘强东的个人行为,与公司事务无关,要求法官判决解除针对京东的起诉。但原告律师威尔·弗洛林认为,刘强东在涉嫌性侵时,运用了公司资源,属于职务行为。同时,京东作为公司,有预见刘强东该行为可能造成对他人伤害的可能性,因此京东应该承担责任。
本次判决是在法院假定起诉书所称事实完全为真的前提下作出的,并不代表起诉书中所指称的行为确实发生。根据明尼苏达州的民事诉讼法,在判决驳回动议类案件时,法院必须“假定起诉书中所称事实为真,并以有利于非动议方的原则来进行所有合理推断” 。
法院认为,在假定Jingyao起诉书提出的指控为事实的前提下,京东应当对刘强东的侵权行为承担“雇主替代责任”。明尼苏达州判例规定:在涉及雇主责任的案件中,当发生的侵权行为符合以下条件时,雇主需对雇员的侵权行为承担替代责任:(1)与雇员职责有关(related to the employee’s duties);而且(2)侵权行为发生在与工作相关的时间和地点时(within work-related limits of time and place)。侵权行为包括本案涉及的不当性行为和性侵害。
这就意味着,如果Jingyao能够证明刘强东的不当性行为和性侵害的实施与刘强东的职务行为有关联,并且是在刘强东工作相关的时间和地点发生的话,那么京东就要对刘强东的侵权行为承担雇主替代责任。
法院认为,被指控的不当性行为和性侵害是否发生在与被告刘强东的工作相关的时间、地点,尚无法做出判断(premature for the Court to determine)。判例法表明,由于现代社会的工作时段和工作地点的物理界线渐不明晰,明确工作时间段和工作地点是很困难的,对于跨国企业的CEO来说,什么时候属于处在“当值”状态,所以需要对案件事实作进一步审理,法院才能作决定。
刘强东的不当性行为和性侵害的实施与刘强东的职务行为是否有关联,对此问题,法院认为,由于Jingyao主张其允许刘强东随其回公寓是为了平和地结束京东的社交活动,以及刘强东在Jingyao公寓内提及邓文迪的对话有暗示商业机会的嫌疑,法院需要审理2018年8月30日的社交活动的范围(即晚餐后礼节性地护送Jingyao回家的过程)以及刘强东作为京东的所有人(owner)和首席执行官(CEO)在其中的职责。最终,法院认为,社交活动(networking event)也是被告刘强东作为京东CEO的职责之一。
因此,法院否决了京东驳回起诉的动议,因为按照民法程序,假定起诉书中宣称的所有事实均为真实、 且基于有利于Jingyao的立场来解释一切合理推论,Jingyao起诉书第六项指控中雇主替代责任的构成要件,已按规定,得以陈述。
本判决中文公益译本经Jingyao Liu授权,由身处中国、美国、英国等全球多个地方的四十多位Jingyao支持者翻译,并经中美公益律师校对。本起诉书开放转载,具体转载条件请见文末。
让我们一起相信、支持、并陪伴Jingyao走到官司的最后。
以下为明尼苏达法院驳回京东不承担连带责任的判决书中文版全文。
本案依照被告JD.com, Inc. (纳斯达克上市公司,以下称“被告京东”)的驳回起诉书部分诉求的动议,由地区法院Edward T. Wahl法官于2020年1月28日进行听证。
Chad Florin, Esq., 和 Matthew McMullen Esq., 作为原告Jingyao Liu的律师出庭。
Peter Walsh, Esq., 和 Matthew Piehl, Esq., 作为被告京东的律师出庭。
被告刘强东(亦即 Richard Liu)在此听证之时尚未被送达起诉文书。
(译者注:在案发时,JD.com, Inc.为刘强东作为实际控制人的、注册在开曼群岛的中国京东的纳斯达克上市主体。2020年4月,京东在中国的运营主体——北京京东世纪贸易有限公司发生工商变更,刘强东卸任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和总经理职位。)
根据代理律师的辩护和提交的文件、录音和本案的诉讼程序,法院现做出如下意见及判决:
I. 背景
(以下论述并不属于法院的事实认定,仅为法院分析此项动议提供背景。)
原告Jingyao Liu及被告刘强东都参与了“工商管理博士——中国项目“。
1. 原告Jingyao Liu (下文称“Jingyao”)是中国公民及明尼苏达州居民,目前为明尼苏达大学本科在读学生(见起诉书第2段)。2018年夏天,Tony Haitao Cui (下文称“崔海涛”)作为工商管理博士—中国项目(下文称“DBA中国项目”)副院长,邀请了Jingyao作为志愿者,参加DBA中国项目(见起诉书第9、12段)。
2. 该DBA中国项目由明尼苏达大学提供和管理,为明尼苏达大学与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的合作项目(同上,第9-10段)。此项目专注于“在中国全职工作的顶级高层管理人员”(同上,第10段)。“该项目学员大部分时间在中国北京学习,夏天则在美国明尼苏达州的明尼阿波利斯市学习”(同上)。
3. 崔海涛告诉Jingyao她之所以被选作DBA中国项目的志愿者,是因为她来自一个成功的经商家庭(同上,第14段)。Jingyao从2018年8月25日工作起,至2018年9月2日止,于DBA中国项目学员在明尼阿波利斯市居住期间,担任志愿者(同上,第15段)。崔海涛告诉Jingyao,作为志愿者她可以“与来自中国的顶级商业主管们进行互动和社交”,对她将来申请研究生院或毕业后找工作,“这些人脉是非常宝贵的”(同上)。Jingyao称她接受这份邀请是为了提高自己被明尼苏达大学卡尔森商学院研究生项目录取的机会(同上)。
4. 2018年8月29日,Jingyao在明尼苏达卡尔森商学院前台工作时,受DBA中国项目学员姚其湧(亦名Charlie Yao,下文称“姚其湧”)邀请,参加2018年8月30日举行的据称是为了答谢志愿者的晚宴(同上,第16段)。Jingyao因组织并参加了DBA中国项目的一次慢跑活动,而与姚其湧相识(同上)。姚其湧给Jingyao介绍了一份她毕业后可立即入职的工作(同上,第17段)。据称,被告刘强东指使姚其湧去邀请Jingyao(同上)。被告刘强东被指之前曾邀请Jingyao参与由他、姚其湧以及其他人参加的高尔夫活动,但Jingyao拒绝同往(同上,第18段)。
5. 被告刘强东是被告京东(下文称“京东”)(起诉书第5段)的创始人、首席执行官CEO及董事长。他曾是DBA中国项目的学生,并与其妻子及其他家庭成员一起,于2018年8月25日开始在明尼阿波利斯居住(同上,第11段)。
(译者注:本判决书在下文中简称京东集团为“JD.com”,为保持中文行文,本翻译在下文中一律简称“京东“)
Jingyao以及DBA中国项目学员们出席了晚宴。
6. 在接受邀请后不久,Jingyao获悉并没有其他志愿者被邀请参加晚宴(同上,第19段)。得知此信息后,Jingyao找到了一位男性朋友Pengyuan Tao (下文称“Tao”),也是DBA中国项目唯一的男性志愿者,与她一同出席晚宴(同上)。
7. 晚宴在明尼阿波利斯的Origami餐厅举办(同上,第20段)。Jingyao称这次晚餐是被告刘强东代表被告京东组织并主办的一场商业社交晚宴(同上)。京东的一名员工Han Yang, 又名Vivian Yang(下文称“Yang”), 用京东的公司信用卡支付了晚餐费用(同上)。
8. 这场商务社交晚宴于晚上6点左右开始(同上,第22段)。当Jingyao到场时,姚其湧指示Jingyao坐在被告刘强东身边(同上,第23段)。被告刘强东在当日早些时候将妻子和家人送至机场,独自一人出席了晚宴(同上,第21段)。Tao被他人安排落座于另一桌,与两名京东集团的员工Vivian和Zhang Yujia,(又名Alice Zhang ,下文称“Alice”),以及姚其湧的助理一起就坐(同上,第23段)。
9. Jingyao指控被告刘强东在当晚的整个过程中多次迫使她饮酒(同上,第25段)。当晚全部酒水由Vivian使用京东名下的信用卡买单(同上,第24段)。Jingyao试图不饮酒、不参与敬酒,但被告刘强东告诉她,如果她拒绝他或其他高管们的敬酒,她就是不给他们面子(同上)。
10. 经过了轮番“敬酒”,Jingyao不胜酒力,并在当晚9:00,私下请求Alice为其叫车回家(同上,第26段)。商务晚宴在这之后不久结束,Vivian使用京东的公司信用卡支付了晚宴的费用(同上)。
11. Jingyao被人引导上了一辆豪华轿车,这辆豪华轿车由京东租下给被告刘强东及京东的员工使用(同上,第28段)。Jingyao、被告刘强东、Alice及Vivian同乘此车,Vivian让司机将车开到明尼阿波利斯的一幢豪宅,这幢豪宅由另一位工商管理博士-中国项目(DBA- China Program)的参与者租下,用于商务联谊(同上,第29段)。Jingyao称,她无法自主下车(同上)。被告刘强东被指称此时“开始抚摸并强行压在”Jingyao身上,并试图脱掉Jingyao的外衣和内衣,尽管Jingyao用中文普通话请求他停下(同上)。
12. 当这群人到达豪宅,Jingyao意识到她被带到了被告刘强东的旅馆,而不是自己的住所,她用英语恳求被告刘强东:“我想回家(同上,第30段)。”据指控,被告刘强东抓着Jingyao的胳膊并把她推回了豪华轿车(同上)。
13. 之后这辆豪华轿车开往了Jingyao的公寓(同上,第31段)。据指控,在去往Jingyao公寓的途中,尽管Jingyao用普通话恳请他停下,被告刘强东依旧抚摸并强行压在Jingyao身上(同上,第31段)。在二人争执的过程中,Alice为了不让司机看到正在发生的事情,抓住后视镜并将其翻转向上(同上)。
14. 当他们抵达Jingyao的公寓楼,被告刘强东和Alice走出了轿车(同上,第33段)。Jingyao以为他们只是要送她到大门口,但是被告刘强东与Jingyao一同走进了公寓楼,并让Alice不要跟随(同上)。
15. 在Jingyao抵达她的公寓时,被告刘强东与她一同进入了公寓(同上,第34段)。然后他脱掉了自己的所有衣服,全裸地躺在她的床上(同上)。Jingyao请求他穿上衣服并离开她的公寓(同上)。被告刘强东反而告诉Jingyao她可以成为“一个像邓文迪一样的女人”(同上)。之后,在Jingyao的抗议与反抗下,被告刘强东依旧追着她跑遍公寓房间,并脱掉了她的部分衣服(同上,第35段)。
16. 据控告,被告刘强东随后强迫Jingyao去床上,并在未经她同意的情况下,强迫其与之发生性行为(同上,第36段)。在实施性行为过程中,Jingyao称自己曾说:“我不想这样。请不要这样(同上)。”
17. 在性行为结束后,Jingyao悄悄使用“微信”,一种社交软件,与Tao联系,并将自己遭受侵害的事情告诉了他(同上,第38段)。Jingyao说,她害怕自身安全受到威胁,并担心自己受到公众关注,因此没有联系执法机关(同上)。
18. Tao于2018年8月31日凌晨时段(early August 31, 2018)收到Jingyao遭受侵害的信息,在一个熟人的鼓励下,他拨通了911,并把此案涉及的强奸指控报告给了警方(同上,第39段)。
19. 凌晨3:10分左右,明尼阿波利斯市警察和明尼苏达大学校警在接到Tao的报警电话后出警(同上,第40段)。出警时,警方佩戴了执法记录仪(同上)。Tao向警方展示了Jingyao发给他的“微信”消息,并将消息翻译成英文,据称其中一条消息是:“(被告刘强东)强奸了我。”(同上)。
20. 警方进入了Jingyao所在的大楼并敲了她公寓的门(同上,第41段)。穿着整齐的Jingyao开了门(同上)。警方表明身份,并进入公寓(同上,第42段)。警方发现了衣冠不整的被告刘强东,将其控制住并帮助其穿好衣服(同上)。当警方将被告刘强东带离公寓时,被告据称“瞪着眼威吓”Jingyao,并用中文普通话愤怒地说“搞什么鬼”(同上,第43段)。
21. 警方询问了Jingyao。当日晚些时候,Jingyao去了当地的一家医院,接受了法医有关性侵的鉴定(rape examination) (同上,第44 - 45段)。医院取走了被弄脏的的床单和衣物(同上)。
22. 警方逮捕了被告刘强东(同上,第46段)。被告刘强东英文口语流利,明尼阿波利斯市警察局警官马修·温特(下文称“温特警官”)用英文对刘强东就此事进行了询问(同上,第47段)。被告刘强东承认他曾与Jingyao在豪华轿车中有过含有性意味的身体接触,并且在Jingyao的公寓内与她发生了插入性行为(同上)。
23. Jingyao于2019年4月16日向本法院提起对被告方刘强东和京东的诉讼。该诉讼包含了针对被告刘强东的下述诉讼主张:民事胁迫与人身侵犯、非法拘禁、性侵犯和性侵
害。该诉讼也包括针对京东的下述诉讼主张:民事胁迫与人身侵犯的雇主替代责任(
vicarious liability)、非法拘禁的雇主替代责任、性侵犯和强奸的雇主替代责任。
24. 被告京东发起动议,要求驳回“被指控的侵犯和强奸的雇主替代责任”(vicarious liability for the alleged sexual assault/rape)诉讼主张。
II. 法律规范
25. 在审核基于法规12.02条的驳回起诉动议时,法院必须“假定起诉书中所称事实为真,并以有利于非动议方的原则来进行所有合理推断”。Walsh 诉 U.S. Bank, N.A., 851 N.W.2d 第598, 606页 (明尼苏达州,2014)。“如果原告可以提交任何证据来佐证,并且这些证据与原告的论述一致,使得原告索要的司法救济有被准予的可能性,法院则会驳回动议方提出的请求基于法规12.02条的无法定诉由驳回起诉的动议。” Northern States Power Co. 诉 Minnesota Metropolitan Council, 684 N.W.2d 第 485, 490页 (明尼苏达州,2004)。“原告是否能够证明所指控的事实并不重要”,并且驳回起诉的请求不会得到支持,“如果任何与诉求方论述相符的证据有可能被提供”。Martens 诉 Minnesota Min. & Mfg. Co., 616 N.W.2d 732, 第739–740页 (明尼苏达州,2000)。
III. 法律分析
I. 驳回被告京东提出的驳回起诉书第六项诉求的动议
A. 雇主责任原则,即雇主应对雇员的侵权行为负责
26. 京东辩称,其不应为对被告刘强东被所指控的对Jingyao的性侵犯承担替代责任。按照雇主责任原则(principle of respondeat superior),“雇主对雇员在受雇期间和受雇范围内所犯的侵权行为负有替代责任”。Fahrendorff ex rel. Fahrendorff 诉 North Homes, Inc., 597 N.W.2d 第905, 909 页(明尼苏达州,1999)(引用了Schneider 诉Buckman, 433 N.W.2d 第98, 101页 (明尼苏达州, 1988)。雇主责任原则下的雇主责任可以延伸至“其雇员的不当性行为及性侵犯,即便这种行为是非法的或被雇主明确禁止的”。Frieler 诉 Carlson Marketing Group, Inc., 751 N.W.2d 第558, 575页 (明尼苏达州, 2008)。在雇主责任原则下的雇主责任并不源于雇主的任何过错,“而是从公共政策的角度,认为雇主应对其雇员在雇佣范围内出现侵权行为负责,作为经营成本的一部分” (同上)。
27. 通常,法院“不会认定雇主替代责任,除非侵权行为与(雇主的)商业行为存在一定联系,即雇主在选择从事该商业行为时,就实质认可了有关风险”。Hagen 诉 Burmeister & Associates, Inc., 633 N.W.2d 第497,504页(明尼苏达州,2001)。在下列情况下,“雇主对雇员的故意侵权行为负有替代责任:
(1)侵权行为与雇员职责有关;并且
(2)侵权行为发生在与工作相关的时间和地点。” (引用同上)。
判断雇员行为是否属于其职责范围内取决于可预见性(foreseeability),即“雇员的行为是否极不寻常或极其意外,因此把由其行为而产生的损失计入雇主经营成本则不公平”。Fahrendorff ex rel. Fahrendorff, 597 N.W.2d 第912页。京东并未以不可预见性为由寻求驳回起诉。京东辩称,起诉书的第六项指控不符合“侵权发生在与工作相关的时间和地点”这条规定(引用同上)。
B. 被指控的侵权行为是否发生在与被告刘强东的工作相关的时间、地点,本庭尚无法做出判断
28. 被告京东辩称,对其的公寓中被指控的性侵犯所负替代责任的指控,并非一个法律问题(a matter of law)。明尼苏达法院在判定故意侵权行为是否发生在与工作相关的时间和地点时,基于的是对具体事实的考量。“‘工作职责范围’ (scope of employment)并没有一个固定的或基于法律的定义,而是一个通常由陪审团考量的事实问题(a question of fact for the jury)。” Hentges 诉 Thomford, 569 N.W.2d 第424, 427页 (明尼苏达州上诉法院,1997)。“但是,当呈堂证供就所有要件而言是确定的、或当一个要件没有证据支持时,陪审团就不需要就事实作出判断,‘工作职责的范围’应作为一个法律问题。”(引用同上) 被告京东辩称,没有事实可以证明,起诉书中指控的被告刘强东的行为,发生在与工作相关的时间和地点范畴内。
29. 侵权行为如若“在工作时间内在雇主授权场所发生”就可以满足侵权行为发生在与工作相关的时间和地点范畴这一法律要素。Lange 诉 National Biscuit Company, 211 N.W.2d 第783, 786页(明尼苏达州,1973); 参见 Schaefer 诉 Cargill Kitchen Sols., Inc., No. A16-0154, 2016 WL 6570240, at *8 (明尼苏达上诉法院,2016年11月7日)。法院会考虑侵权人是否“当值”或“不当值”(“on-duty” or “off-duty.”)。参见C.B. ex rel. L.B. 诉 Evangelical Lutheran Church in America, 726 N.W.2d 第127, 135页 (明尼苏达上诉法院,2007) (该案认定,就一位已退休的路德派牧师在其农场上所做出的对幼童性侵犯行为要求,被告承担替代责任的指控不成立,因为案件中的幼童是在退休牧师的农场上接受牧师妻子的学业辅导,而非与宗教相关。) Tokheim 诉Pollard, 2001 WL 1035020 (明尼苏达上诉法院, 2001年9月11日) (该案认定州警察在警务培训的酒店里的性侵犯行为属于工作范畴之外,因为侵犯发生时警察并非当值且未穿警服。) Rau 诉 Roberts, 640 F.3d 324, 第328–329页(联邦第8巡回法院,2011)(解释明尼苏达州法)(该案认定一名明尼苏达警察局的警官虽然在案发时身穿警服,但仍属于非当值状态,因为案发前他已经不当值已达一小时,且案件发生在明尼苏达警察局的司法辖区之外)。
30. Jingyao认为,尽管公寓本身不属于“职务范围内的时间和地点”,但由于侵权行为和(当事人)出现在公寓是源于之前的一系列未中断的、持续的侵权行为,(而)这些行为(之前一系列持续的侵权行为)发生在“职务范围内的时间和地点”,因此(刘强东在公寓内实施的行为)符合该构成要件(详见 Lange案, 211 N.W.2d 第785–786页,“雇员的某个行为,虽然单独来看不能使雇主承担责任,但如果这个行为与另一个‘雇主应当承担责任’的雇员行为不仅在行为性质上联系紧密,并且时间上是在‘雇主应当承担责任’的雇员行为之后随即发生,雇员的这两个行为可以视为同一个不可分割的侵权行为,在认定雇主责任时,前后两个行为性质相同。”)Jingyao方还依据Todd v. Forest City Enterprises, Inc., 219 N.W.2d 第639, 640页 (明尼苏达州,1974),该案中某雇员为小区住户之间彼此“保持安宁”负有责任。在该案中,该雇员与某住户争吵后,在离该小区三个街区以外的公园里袭击了该住户。法院认为,“骚扰发生的时间和地点不是案件考量的主要因素”,因为“正是双方的争执引发了袭击的行为, 而双方的争论在小区里开始,并持续到了袭击行为的发生地”。(同上,第641页)
31. Jingyao 称,被告刘强东代表京东组织了这次社交晚宴,这正是在他的工作职权范围内 (起诉书第20, 22, 27, 64, 67, 75, 78, 86, 89, 90段)。Jingyao称,被告刘强东、Alice和Vivian将其从社交晚宴送到另一个用于工商管理博士-中国项目(DBA – China Executive)社交的豪宅,之后(一行人)又到Jingyao的公寓(起诉书第29- 33段)。Jingyao称,在行车途中,被告刘强东对她动手动脚并且不让她下车(起诉书第48- 56段)。之后,“原告无奈地忍受了被告刘强东(在车上的)用这样方式陪同她,因为她觉得在完成京东社交晚宴的(志愿者)任务同时,很重要的是不要结下任何梁子”(起诉书第91段)。指控称,之后被告刘强东在Jingyao的公寓中对她实施了性侵犯(起诉书第57-60段)。
32. 被告京东认为这项性侵指控发生在原告的公寓中, 且案发时间和地点都远不属于刘强东工作时间和业务区域,因此没有事实可证明雇主替代责任成立。案卷中对京东的具体业务或者被告刘强东作为京东雇员的工作职责鲜有说明。因此,很难判断被告刘强东何时处于“当值”状态或“不当值”状态。不同于身着制服、有明确工作时间和其他区分“当值”与“不当值”职责的外观的警察或餐馆雇员,当某个人是公司首席执行官(CEO)和国际企业的拥有者时,这一判断更是困难得多。参考Tokheim, 2001 WL 1035020;参见West 诉 Bloomington Hooters, Inc., No. EM 96-9307, 1997 WL 912855, 第1页 (明尼苏达地区法院,1997年7月23日)(“指控的殴击于正常工作时间发生在Hooters公司场所内..... [并且]当针对原告的殴击发生时,原告,[厨师]和[经理]都正当值。”)
33. 明尼苏达上诉法院曾指出,在现代人际联系密切的世界,明确工作时间段和工作地点是很困难的。参见Pederson 诉 Long, No. A16-0329, 2016 WL 4723425, at *4 (明尼苏达上诉法庭,2016年9月12日) (“我们注意到,在一个电子通讯可以发生在任何时间和任何地点的时代,工作时段和工作地点的物理界线渐不明晰。[被告]主张,不管她在哪里,她对患者都是一天24小时随时待命,这挑战了工作时间和地点这一观念。”) 被告京东认为,在此案适用雇主替代责任,类似于认定刘强东一直“当值”。法院亦认为,如果判定被告刘强东一直“当值”,会使上述的“雇主责任测试规则”变得问题重重。但这并不是本案中的诉求。(译者注:此处“雇主责任测试规则”即本判决书中第26-27段提到的雇主承担替代责任的情形)
34. Jingyao方称,被告刘强东组织和参加这场社交活动是“当值”(起诉书第20, 22, 27, 64, 67, 75, 78, 86, 89, 90段)。被告京东辩称,即使这场社交活动是在被告刘强东的工作职责范围内,发生在公寓中的事件则完全(与工作职责)不相关,因此应当免除其责任。但起诉书中称,Jingyao是为了平和结束参与京东的社交活动,而允许被告刘强东陪她回到她公寓门口。(见起诉书第91段)。至于所称的“当值”,亦即组织和参加社交活动,是否包括礼节性地护送一位(社交活动的)参与者到她公寓门口,则需要在案卷的发展下进行进一步的事实确认。
35. 考虑到被告刘强东实施性侵前在公寓里对Jingyao说的话,前述事实的认定变得更加复杂。被告刘强东对Jingyao说,她可以“成为像邓文迪一样的女人”(起诉书第34段)。据法院了解,邓文迪是默多克(Rupert Murdoch)的前妻,曾受雇于默多克公司。刘强东对Jingyao说的这段话详见于2020年1月28日庭审辩论记录的第47-48页。刘强东提及邓文迪这个名字,有可能是暗示了一些商业机会——即通过私人关系而获得一份工作或是职场晋升的机会。在审查驳回动议时,法院能够考虑的“只有起诉状中宣称的事实,假定这些事实是真实的,并且基于有利于非动议方的立场来解释一切合理推论”。In re Individual 35W Bridge Litigation, 806 N.W.2d 第820, 826–827页(明尼苏达州, 2011)。法院只有在掌握了关于双方如何理解这段话的更多相关信息之后,才能判定上述假定是否合理。
36. 另外,如要判断被告上述侵权行为是否发生在“与工作有关的时间和地点限制内[,]”还需了解京东和被告刘强东的工作。Hagen,633 N.W. 2d at 504(重点强调内容由法官添加)。起诉书明确指出,相关社交活动是被告刘强东作为京东员工的职责之一。此次社交活动,究竟是否在被告刘强东作为京东首席执行官(CEO)及所有人(owner)的职责范围内,则是项需要依据更多案件信息才能进行的事实调查。
37. 因此,假定起诉书中宣称的所有事实均为真实, 并且基于有利于Jingyao的立场来解释一切合理推论,起诉书第六项指控中雇主替代责任的构成要件已按规定得以陈述。
判决
1. 否决被告京东提出的驳回起诉书第六项的动议。
日期:4/27/2020
裁决法院:
地区法院法官 Edward T. Wahl Jud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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