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稳定 扬正气 保平安!

零容忍 扫黑恶 净环境!

4月,新化法院按下扫黑除恶“快进键”,咬定目标,尽锐出战,10天办结涉恶案件6件,23名恶势力犯罪分子被依法严惩,分别被判处十四年六个月至一年两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本次连续作战凸显了新化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决胜之年,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的坚强决心,充分展现了新化法院在疫情防控特殊时期创新机制、攻坚克难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良好成效。

【典型案例】

案情简介:2016年2月以来,被告人田雄伟等11人纠集在一起,以暴力、威胁手段,在新化县琅塘镇、孟公镇、安化县平口镇多次实施聚众斗殴、故意伤害、寻衅滋事、抢劫、非法拘禁等犯罪行为,共致2人重伤、5人轻伤、1人轻微伤,被损毁财物的鉴定价值为10000余元。

典型意义:被告人田雄伟等11人为了逞强称霸,横行一方,通过拜把子等方式互相抱团,形成成员较为固定的团伙,采用持砍刀、“管刹”砍杀、打砸等暴力、威胁手段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系恶势力犯罪。其中部分被告人系未成年人,由于父母外出打工,疏忽了对其的教育和监管,同时受社会上不良因素的影响,法律意识缺乏,才走上犯罪的道路。本案对分析犯罪年轻化的家庭根源和社会根源具有典型意义,对外出务工父母如何加强对留守子女的沟通与监护,防止其走上犯罪道路具有警示意义。新化县人民法院严惩本案被告人,彰显了人民法院依法严惩恶势力,“打早打小”“打准打实”,防止其坐大成势的坚定决心。

今年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收官之年,新化法院将继续加强案件审判,依法打击黑恶势力犯罪,重点加强线索排查和专项整治,精准施策、靶向发力,全力开展扫黑除恶“线索清仓”“案件清结”等各项工作,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获得感、幸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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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定| 罗杰雄

审核| 张国柱

撰稿| 谢 钊

编辑| 曾伶俐

总第363期|法院新闻2020年第三十四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