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很多人而言,家,是港湾。
可对4岁的女孩茜茜而言,家,即地狱。
嘴唇被剪、颅内出血、脸皮被剪、烟头烫伤、刀片划伤、双侧鼻骨骨折……
这些伤害,就是她从生父继母的家得到的一切。
继母极恶,生父的不作为更是罄竹难书。
现在,茜茜还遍体鳞伤的躺在重症监护室里昏迷不醒。
谁来告诉她,何以为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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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切,本是有可能避免的。
早在4月初,茜茜就曾因伤入院,医生接诊后十分震惊。她爸撒谎说孩子有自虐倾向,都是自己弄的。竟然糊弄过去了。
没过几天,女孩再次因为鼻梁骨骨折入院。终于,医生直接报警了。无耻的父亲和继母故技重施,坚称孩子自残,外加跳舞摔的。警方相信了,决定不予立案,这事再次不了了之。
直到4月23日,她被继母严重虐打至浑身抽搐,抢救后依旧昏迷在ICU,这件人神共愤的可怕虐童事件才得以公诸于世。
我国《反家庭暴力法》第15条规定:“公安机关接到家庭暴力报案后应当及时出警,制止家庭暴力,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取证,协助受害人就医、鉴定伤情。”
到底为什么,面对着遍体鳞伤的孩子,两个畜生说自虐所致,你们就信了呢?
她才4岁,4岁啊!
4岁的宝宝,能把自己鼻梁打折?
4岁的宝宝,会往自己身上摁烟头?
4岁的宝宝,会把自己的嘴巴、脸皮剪掉?
我可去你们的吧。
邻居经常能听到茜茜惨叫痛哭,还曾发现孩子大冬天被体罚站在楼道里。
黑龙江的冬天,零下几十度。
当地社区多次接到居民反映。因为是别人的家事,又苦于姓曲的女人不好惹,最终只是在小区宣传板报上呼吁关注家暴儿童现象,当作委婉的提醒。
“不好掺合别人的家务事”是中国人的交际习惯。悲哀的是,这种态度一定程度上纵容了施虐者。
小孩子是弱势群体中的弱势,大家的事不关己,是不是应该根据实际情况因人而异?
倘若有人在于传龙、曲婷婷对孩子施暴的过程中站出来,执意通过公权力机关出面制止和处理,让凶手有所忌惮,小家伙绝不致于被虐待至此。
造成这场悲剧的,不仅仅是暴戾的施虐者,还有整个事件中,知情却熟视无睹的所有旁观者。
坚决曝光的李先生,谢谢您。
坚持报警的医生,谢谢您。
哭着看完茜茜之前入院治疗的视频。
小姑娘已经被畜生虐待的,心理开始扭曲。
病床上的孩子,死命掐住自己的脖子。被制止后,她又狠狠咬住了自己胳膊。
深深的齿痕,让人心痛的无法言喻。
她一定对这个世界绝望了。
对不起啊,小家伙。
没能让人好好保护你,任由恶魔毁掉了本该无忧无虑成长的你。
真的对不起。
茜茜出生时,她妈妈才21岁。
这段婚姻只维系了两年。之后父亲另觅新欢,导致了如今的悲剧。
有多少年轻人的婚姻如此。
父母之命,一时性起,仓促结合。
懵懂间新生命诞生,这些人连自己都没活明白,又怎么会懂得为人父母,养育孩子?
感情不和的家长可以离婚,无辜的孩子却受尽伤害。
爸爸的家,妈妈的家,哪里才是孩子的家?
唯有自爱,才会爱人。
每个新生命,都代表着爱和责任。
愿这些落入凡间的小天使,都是因爱而生。
跟茜茜类似遭遇的孩子还有很多。
在我们国家,从民众个体到相关机构,对家庭暴力的认知及敏感度都远远不够。
为了及时发现、救助遭受家庭暴力的孩子,《反家庭暴力法》规定了强制报告制度:
“ 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救助管理机构、福利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现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遭受或者疑似遭受家庭暴力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人的信息予以保密。
如果未依照本法第十四条规定向公安机关报案,造成严重后果的,由上级主管部门或者本单位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反家暴法》实施已经四年有余,但从茜茜的遭遇就能看出,相关机构并不明晰自己的义务和权利。
保护被虐待儿童,需要社会公众的共同干预,我们要做的还有很多。
对虐童行为零容忍,希望所有人都不再沉默。
有的人用童年治愈一生,有的人用一生治愈童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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