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9日,开封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出现了暖人心脾的一幕,一起诈骗案件的被害人冯某为表达对承办法官张鹏飞公正司法的感激之情,专程来到法院当面致谢张法官,并亲送锦旗一面。当见到张法官后,冯某连声道谢:“张法官真是一名好法官,我作为被害人,他几次三番耐心地接待我,积极帮我解决问题,让我真正感受到了法律的公平公正……”

经过

2017年6月,被告人朱某在承建被害人冯某住宅建筑过程中,以帮助冯某找关系多获拆迁补偿款为由,以“跑事费用”的名义骗取冯某钱款共计人民币14万元。后经查实,实际上并未替被害人请托他人。拆迁结束后,冯某发现被骗,向其索要钱款,朱某拒不归还。无奈之下,冯某只得诉至鼓楼法院。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张鹏飞严格依法办案,认真研判案情,对案件进行了全面、细致的审理,最终判决被告人朱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同时责令被告人朱某退赔被害人冯某14万元。

该案判决后,被告人未上诉,被害人对判决结果表示满意。判决生效后,对被害人冯某遭受的经济损失,张鹏飞法官对其耐心解释相关法律规定,告知被害人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并表示法院会对裁判中涉财产部分依法予以执行,保障其合法权益。该案的审理,即依法打击了犯罪,也保护了被害人的合法权益,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