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9日,时代广场二期棚改片区两处遗留户房屋完成拆除。

据了解,时代广场二期棚改片区于2017年2月开始启动征收,此次被拆除的两处房屋户主吕某某、田某某不服县政府做出的征收补偿决定,向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经过审理,2户败诉。该2处房屋户主又向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依然判决其败诉,维持了曹县人民政府做出的征收补偿决定。

今年春节后,我县成立了依法处置棚改片区遗留问题领导小组,向外界传递坚决依法强制拆除所有遗留房屋的强烈信号。领导小组及时代广场二期棚改片区指挥部工作人员通过作大量细致的工作,使2户遗留户意识到面临的房屋强拆和经济受损双重不利后果,主动到指挥部座谈签约,并及时腾空交房。4月29日下午,征收部门对两处已签约房屋进行了拆除。

来源:县融媒体中心/王相帅 蒋贤根 王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