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规中“礼让行人”被叫停?专家的说法被支持,不应该有道德绑架

由关“礼让行人”这一规定,对于一些行人而言就像一把“尚方宝剑”,可以无视红绿灯,然而像这样的交通事故中,不管是机动车有无违规,行人都是受害者,所以最低都得赔偿百分之十的费用,而这也对于机动车车主而言无疑余一种道德绑架,于此多数司机也号召取消“礼让行人”,还交通安全一个太平。

其实之所以规定机动车在行驶过程中要“礼让行人”,这也是出于道德方面,已经传统美德上面,更是体现一种高素质的表现,可往往标榜了这一项行为之后,却滋生了一些行人倚老卖老的心态,甚至认为只要是人过马路的时候,汽车必须得让路,所以渐渐的衍生了一种怪病“碰瓷”。

当然对于“碰瓷”也有相关的规定了,所以碰瓷是被压下来了,但是闯红灯,强行过马路的行为还依旧,这无不是给我们交通添堵吗?所以这也引起了相关部门的重视。

前段时间,金华义乌有一男子因为骑着电动车沿人行横道由南向北方向行驶没,结果就是不顾路口的红灯,丝毫没有减速观察径直通过,结果直接撞向行驶过来的小货车,于是该男子直接被撞飞数米之远。而经过医院检查,该男子颅内出血,无生命危险,可小货车司机就遭殃了,事故车损在上千元,而之后交警前往医院,对于这件事情作出了评判,做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小货车司机无责。

而该男子家人却不以为然,认为被撞伤,而是又属于弱势群体,如果责任有该男子全负,觉得不合理,所以拒绝在上面签字,对此,一场似乎要因为“弱势群体”而索要赔偿的气氛瞬间升起,而对于这个“礼让行人”确实也应该有一个规范,而不是给一些无视交规的行人当作“尚方宝剑”。

所以有关专家就表示:礼让行人本来就是出于一种礼貌,是一种谦让的心态,更是一种素质的表现,所以根本就不应该用规章制度还制约,如果这种高素质的行为都被制约了,那么还要有什么素质可言?所以建议是叫停“礼让行人”。再者既然行人无视交规,那么也应该无法享受到交规带来的事后责任义务,所以于此应该将“礼让行人”划出去。

其实礼让行人本来就是一件很好的事情,可往往有些人不遵循法律,以弱势群体自居,结果还想要得到法律的庇护,这确实是有失公允,所以希望人们互相尊重,互相礼让,你敬我一尺,我敬你一丈,做一个高素质的人。对此你怎么看待专家的说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