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个新闻引起了众多网友的愤懑,那就是某公司
的两位员工因为拒绝加班,造成了公司一批货物无法得到检验从而无法出货,导致了公司损失12万元,为此公司将两名不肯加班的员工告上了法庭,最令人无法接受的是,法庭判决:员工可以选择不加班,但是在明知会造成公司损失的情况下仍然拒绝加班从而导致公司损失的情况下,应该给公司一定赔偿。最后这两名员工被判赔偿1万8千元!
不得不说,这样的消息对于上班的网友而言简直是晴天霹雳,什么玩意?现在连拒绝加班的权利都没有了吗?现在已经是“996”的工作节奏了,难道未来要变成“8107(全年无休)”才能满足老板们加班的需求吗,你要是不加班,随便给你一个造成公司损失的名头,你就得被告上法庭,判你赔偿公司损失,这样子别说是加班费了,不罚钱都要烧高香了!因此这样的新闻可谓是激起了广大上班族的怒火,纷纷发言谴责这种行为。
而这样的新闻也引起了人民日报的发声,专门发表了一篇文章一针见血的点评道:非常荒唐!不得不说这样的事情是违反《劳动法》的基础,现如今想要在社会立足,上班工作是在所难免的,虽然每个人都希望自己可以不用工作,但是工作换取报酬,实现个人价值是大部分人的人生常态,然而我们信奉的是:一分耕耘一分收获,有付出就有回报,然而这种事情却是颠覆了大家的想象。
如果工作不求回报,甚至还有可能被罚款,这种事情必然会打破职场的平衡,甚至可以说是在破坏劳动,如果给足了“加班费”,相信努力奋斗为了获取更多报酬的人都乐于加班,而我不想要加班,想要用时间做点别的事情,那也是我自己的选择,然而这件事情中,选择的权利显然是被剥夺了,我们是去打工赚钱的,而不是去当“奴隶”的,这种行为跟封建地主阶级“周扒皮”有什么区别呢?
不得不说这件事情之所以会闹得这么严重,背后透露出了社会各阶级的思考和焦虑,也值得我们反思,到底是以人为本,还是向钱看齐?对此你怎么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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