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子

不知大家有没有看过一部电影《盲山》,故事主要讲述一个善良纯真的女大学生,被人贩子以帮忙找工作为由,骗到深山老林卖掉,被迫生子的故事。这部电影写满了人性的丑恶、贫困和愚昧。一部电影的拍摄,反映的是社会所发生的一种现象。这部电影正是反映我国拐卖妇女的犯罪活动。

其实拐卖的历史已存在数百年,早在1929年《大公报》就有:食人惨剧,愈演愈烈。一部分灾民,自民国十七年以来,恒以人肉充饥。初则割食无名死尸,后虽家人父子之肉,亦能下咽。百姓生活苦难,流离失所,人贩子这一职业开始出现。12年前,被4次拐卖到内蒙的四川女子曹小琴,获救后如今怎样了?

曹小琴大学期间照片(左)

第一次拐卖

1991年,四川女子曹小琴与父母发生争执,一气之下离家出走。后来曹小琴被一名四川男子拐卖,逼迫她喝了一种药,致使她精神意识模糊。男子想要卖掉曹小琴,却因身份不明,没有人敢要。后来许小三了解到曹小琴一些信息后,看上了她,想要买走她。就这样许小三成为了曹小琴的第一位丈夫。由于曹小琴精神不正常,许小三找了一名中医给她看病并配了一些药。不久,曹小琴怀孕,并生下了第一个孩子许大(化名)。

第二次拐卖

1992年,生完孩子五个月的曹小琴要去村里的小卖部买零食,这一去就再也没有回来。许小三曾想要找回曹小琴,无奈能力有限,没有找回她。这次,曹小琴被拐卖到林县羊村沟乡二前湾村。许卜栓想要买来曹小琴给儿子做媳妇,不料儿子与曹小琴都有精神问题,没办法生活在一起,只好将曹小琴再一次转卖。

曹小琴和自己孩子

第三次拐卖

这一次曹小琴被卖到乱岔沟村。庞三宝花了五千块买来曹小琴,却对她无尽的虐待,经常对她拳打脚踢。甚至在曹小琴怀孕时,依旧暴力殴打。最终曹小琴流产,生命残喘。庞三宝见状,不想让自己的钱白花,赶紧将曹小琴再次转手。

第四次拐卖

这一次曹小琴被拐卖到榆树梁村的刘二针家。刘二针想要曹小琴给自己的兄弟做媳妇。但后来发现,曹小琴精神不正常。所以对待曹小琴及其随便,将她和牲畜关在一起,每天靠吃垃圾剩饭存活。生活在一间暗无天日的屋子,经常衣不遮体。从此,曹小琴的精神状况越来越差。后来曹小琴被四川老乡所救,如今生活如何?

在2008年3月21日,曹小琴终于结束了17年的地狱生活。被救后,曹小琴在医院接受检查与治疗。医生表示:曹小琴身体健康状况良好,但因长期遭受非人待遇,精神状况并没有得到改善。

其实,曹小琴的父母曾经找回过自己的女儿。他们得到消息,女儿被拐卖到内蒙,并且想要去救自己的女儿。当他们看到自己的女儿和许小三已有了孩子,生活的还可以。他们便放弃了带女儿回去的想法,带着许小三给的3000元离开了内蒙。可他们却不知,曹小琴地狱般的生活也由此开始了。

曹小琴获救

法律的制裁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拐卖人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其中拐卖妇女、儿童多人或多次的,为情节严重行为。法律的威慑力,来源于承担犯罪后果的必然性,而非承担后果的严重性。拐卖犯罪活动发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法律应根据不同的情形,采取不同的措施。拐卖妇女儿童的悲剧每天都在上演,而法律会给那些受害者一个公道。

结语

人们为了利益,不惜摧毁无数个家庭。拐卖行为是可恶的、无耻的,可在这背后的买家也难辞其咎。俗话说有买有卖,只有人们买,才会有人想要卖。那些生活在偏远地区的人们,生活水平极低,思想腐朽愚昧。即使抓获他们,他们也认识不到自己的错误,把女人看成“工具”。更应该提高他们的思想和生活水平,用法律严惩他们的犯罪活动,从根本上认识到错误。不是所有的儿童、妇女最终被救赎,还有很多仍然活在地狱中。有些即使被救赎,可在她们的身体和心理上,留下了极大的伤害,永远无法抹去。

参考文献:

《大公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