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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阳打东边出来,成不了新闻。要想吸引眼球,太阳必须打西边出来。

一个太阳从西边出来是大新闻的世界,总还是个正常的世界。如果哪天太阳打东边出来成了大新闻,那就是个惊悚的世界。

今天,就闹了太阳打东边出来的大新闻。当事人打官司信口开河,法院忍无可忍开出5万元罚单,迅速刷爆朋友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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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段子讲,“如果证人证言也能算做有效证据,那恐怕法院都要被搬空。”挑明了言词证据在民事诉讼中的尴尬地位,信口开河天马行空的灵魂小说家太多,以至于言词证据在民事诉讼中基本丧失了“有效证据”的地位。哪怕你说破大天,只要没有实打实的东西,法院基本不会正眼瞟一下。

与之相反,在刑事诉讼中,言词证据却至高无上,是绝对的“证据之王”,几乎可以推翻一切其他证据(只要办案机关需要)。书证上有签名,那是张三授意的;银行流水有转账,那是李四胁迫的。言词证据在刑事案件中,就像一管“万能胶水”,可以把七零八落的客观证据组合粘贴成任何想要的模样。

言词证据虽然在民事程序和刑事程序中地位一个天上,一个地下,但缘由却是同一个:那就是它的稳定性和准确性实在太差。

在民事程序中,言词证据由于稳定性和准确性太差而地位低下;在刑事程序中,言词证据同样由于稳定性和准确性太差而地位崇高。

要想让言词证据恢复合理的地位作用,是一个系统性工程,今天从轻松点的角度谈谈。

相传,福建沿海地区一个基层派出法庭,审理一件民间借贷案件。面对原告的起诉,被告却矢口否认借过钱。审判长对被告说,你敢不敢对着妈祖发誓你没借过钱。被告是个渔民,沉默良久后,老老实实承认了借钱的事实。

无独有偶,法医刘良也教育自己的学生:“说你们从来不相信鬼神,但是我相信,要敬畏生命,敬畏神灵。某一天不管上天下地,我会遇到很多我当年解救过的那些冤魂,过来跟我握手也好,拥抱也好,他们都会保佑我的。用这种东西才能教育人,别的都没用,只能靠这个。”

欧美影视剧中,常常可以看到证人出庭作证时,手按《圣经》发誓所说的一切句句属实。英美法国家拒绝传闻证据,主要理由有二,一是没办法进行宣誓,二是没办法进行交叉询问。早先觉得主要原因是第二条,现在却越来越觉得,第一条也许更被他们看重。

贝卡利亚说,刑罚的威慑不在于其严酷性,而在于其不可避免性。什么是不可避免的呢?恐怕只有无处不在,全知全能的存在。

再回到虚假陈述被开5万元罚单成就大新闻一事,便可一眼洞穿言词证据的重大问题所在。

从小接受无神论教育,我们缺少一个“无处不在,全知全能” 的存在,“制度上的报应”又总是缺席,以至于罚一个说假话的还能上新闻。

既然无形的约束缺位,就必须把制度的笼子织的更密。说假话的、教唆说假话的,尤其是片面记录把真话变成假话的(刑事案件笔录制作人),都必须要得到“制度上的报应”。这个“报应”不一定要很严重,但一定要足够“必然”,不可避免。

等太阳从东边出来不再成为新闻的时候,,这个世界才会更加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