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龙珠加油站油品不合格

W***2020-04-12 10:32

1.绿城路与106交叉口,2019年11月~12月出售的92#汽油不合适,导致数百辆机动车发动机受损。

2.加油站方面拒不承认油品问题,对于受损车辆只是简单赔偿汽车清洗费,对受损严重车辆不同意赔偿

3.龙珠加油站在明知油品有问题的情况下,还继续给其他车辆加油。

4.追究出售劣质油的法律责任,吊销不发企业的营业执照。

回复华龙区委

网友您好:

关于濮阳市龙珠加油站销售不合格油品的问题,华龙区高度重视,第一时间成立了专项工作组,要求查清事实,依法公正处理,维护广大车主合法权益,现针对网友提出的三个问题作以下答复:

一、关于对龙珠加油站销售不合格油品行政处罚问题

2019年12月14日,华龙区商务局对龙珠加油站销售的E92#不合格油品加油机进行了查封,并于次日下达了《行政处罚告知书》。2020年1月16日,依据《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第四项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相关规定,区商务局对濮阳市龙珠化工有限公司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要求其停业整顿一个月,罚款30000元,并暂扣其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同时抄报应急、环保、公安、市场监管等相关执法部门,并与市公安局孟轲分局每天不定时巡查盯守,目前,当事人已将罚款汇缴至财政专项账户。

2020年3月30日,华龙区工商分局收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移交的“龙珠加油站涉嫌销售不合格油品案件”,目前,该案件正在调查取证中。

二、关于对龙珠加油站销售不合格油品不予立案问题

第一次不予立案情况:2019年12月15日,市公安局孟轲分局接到市公安局法制支队移交的“龙珠加油站涉嫌销售不合格油品案件”。经调查,该油是龙珠加油站于2019年11月22日从山东爱耐福新材料有限公司购进,总重15吨。2019年11月30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该油样品送山东中东质量检测有限公司检测,其出具检验报告,结果:按车用汽油标准检测该油合格(检验报告编号20191201017),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检验结论告知书,该油合格(濮市监验果字〔2009〕0702号)。2019年12月19日,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检测的油品合格,达不到立案标准,所以,市公安局孟轲分局于2019年12月20日依法出具不予立案通知书。第二次不予立案情况:2020年1月3日,市公安局孟轲分局再次接到市公安局法制支队移交的龙珠加油站销售不合格油品线索。经审查,龙珠加油站出事前后,共购进2批次油:第一批次是2019年11月22日从山东爱耐福新材料有限公司购进15吨油,已销售完毕;第二批次是2019年12月2日从东明中油燃料石化有限公司购进15吨油,已销售2吨,封存13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两次购进的油进行检测,第一批次购进的油品送至河南省溯源计量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检测,其出具的检测报告结果显示硅含量/(mg/kg)实测结果9291.6,该油是否合格无结论(检验报告编号20200009)。第二批次购进的油品送至河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检测,其出具的检测报告结果显示该油不合格(检验报告编号SY2019101420)。因第一批次油品检测无结论,无法认定是否合格,无法立案。第二批次油品检测显示不合格,因此,根据销售情况,已销售2吨、封存13吨,销售合计金额118892.8元(2吨x1378吨/升x5.35元/升+13吨x5734元/吨=118892.8元)。依据相关法律规定,龙珠加油站销售劣质油不足15万元,不到立案标准,市公安局孟轲分局未立案。

三、关于消费者赔偿问题

华龙区法律援助中心对使用龙珠加油站不合格油品的车主情况进行了摸排统计,分别依照支付凭证、车主所在县区、车主预估损失金额进行了分类统计登记,明确维权车主的诉求,拟定了律师调解和民事诉讼两套方案。截止到2020年4月16日,已成功调解赔偿125名车主,赔偿金额共计352807元,已登记尚未处理的维权车主176名,其中136名车主表示欲通过民事诉讼方式维权。现华龙区法律援助中心已开展车主诉求记录工作,并安排4名律师指导车主搜集和固定相关证据,按照法律援助相关规定为车主提供诉讼法律服务。欢迎您继续关注濮阳的发展,并对我们的工作及时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回复时间:2020-04-30 11:58

之前报道:

网民反馈问题

龙珠加油站欺骗消费者 卖劣质油导致车辆严重受

W***2020-01-06 14:51

11.30号下午3点24分加的210元92号乙醇汽油,之后上高速回杭州,在商丘高速口附近车开始抖动,踩不上油门,十分危险,当天把车拖到商丘4S店,第二天检测结果为燃油质量过差导致,检测结果仍在保留!目前发动机已经拆开检测损失,已经敲缸,损失大概6万8左右,不到二年的福特金牛座,4万多公里,现在已经有400多辆车,希望领导们能给帮助一下解决,现在全家人因为这个事都很生气,我们是普通老百姓,过年还指着开车!希望领导们能在闲暇之余,关注一下我们这些受害者!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华龙区委

网友您好:经调查,华龙区工商分局与12月2日至今,共接到消费者对该问题的投诉二十多起,经执法人员了解,消费者均为11月27日至12月1日在龙珠加油站同一加油机上加过92号汽油,大部分有加油支付凭证,个别因现金支付无加油凭证,出现车辆问题为:车辆加不上速、发动机运转停顿、三元催化器堵塞、排气管冒白色粉末、火花塞发白等。网友反映的《龙珠加油站出售劣质汽油造成车辆损坏》问题基本属实。

根据调查情况,濮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稽查支队已于11月30日20时对该加油站销售的92号汽油质量进行了抽样检验,检验结果为:乙醇含量未检出,其他有机含氧化合物含量技术要求不大于0.5%,检验结果为5.1%;其他项目检验结果为合格。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稽查支队正在对该加油站立案调查,并联系消费者进行调解或走法律途径处理。

欢迎您继续关注濮阳的发展,并对我们的工作及时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