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建邺法院日前办理了一件涉武汉籍当事人租赁合同纠纷案件,为因疫情无法到庭的当事人打开了一条充满爱心的“绿色通道”。

法院在开庭审理原告台新融资租赁(中国)有限公司诉被告雷某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时,发现被告雷某为武汉籍人员,未到庭参加诉讼。仲伯君法官当庭与雷某电话联系,雷某向仲法官陈述因居住地为武汉市无法参加庭审,同时也由于受到疫情的严重影响,生活困难,无力全额返还拖欠原告的租金,请求法院能够考虑被告所处困境,与原告协商,进行部分减免。

仲伯君在了解到被告的特殊情况后,表示充分理解,同时也告知被告应主动配合法院与原告,共同解决矛盾纠纷,不要消极逃避。随后,仲法官与原被告多次耐心沟通,为双方搭建调解平台。原告台新融资租赁(中国)有限公司体谅被告的困难,在租金数额上为被告进行减免,被告随即转账付款,本案以撤诉结案。案件结束后,被告向仲法官表达了由衷的感谢。(建 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