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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5月1日起,社保税务信息共享平台开通,西安市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方式调整为:参保单位需先通过养老网上服务平台核定应缴费金额,再向税务部门(社保缴费客户端)进行缴费。

对养老平台上待转基金有结余的参保单位,在网上服务平台自主核定缴费时,应优先使用待转基金。

操作方法:

一、所属期的待转基金结余额<应缴金额

需通过税务部门缴费管理客户端申报缴费,补足差额。缴费后无需再到经办机构服务大厅办理结算业务,即可在线自动完成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缴费记录。

办理流程:

1、通过社保网上服务平台核定应缴费金额

2、通过税务部门缴费管理客户端补足差额

3、自动完成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缴费记录

二、所属期待转基金结余额≥应缴金额

通过网上服务平台自主核定缴费功能制订了征集计划,无需向税务部门进行缴费。

按既往经办流程,需前往经办机构进行结算,才能完成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缴费记录。

为了方便参保单位,继续推进“不见面”服务办理业务。现将西安市各养老经办机构联系电话及邮箱公布如下,您仅需向经办机构告知您的单位名称、编号及结账归属期,我们将及时为您办理后续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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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在西安高新区参保的单位,由高新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另行通知办理。

(内容来自西安市养老保险经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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