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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公安局青山区分局扫黑办

关于检举、揭发以刘福贵为首的恶势力犯罪团伙违法犯罪线索的

通告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和包头市委、市政府发布的《全市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全市公安机关开展“扫黑、打伞、铲基础”集中攻坚行动方案》有关精神及要求,包头市公安局扫黑除恶领导小组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统筹安排,青山区公安分局精心部署,各部门全力配合,按照“有黑扫黑、有恶除恶、有乱治乱”的原则,果断出击,侦破了以刘福贵为首的恶势力犯罪团伙。

该犯罪团伙以刘福贵为首(刘福贵担任驰腾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法人),雇用、指使张三、王帅、郭月娥、邵振济、杨巨禄、徐景琪、王军、赵雍林、张章、杜刚等人,通过敲诈勒索、寻衅滋事、强迫交易、串通投标等手段,在包头市青山区范围内对拉运建筑垃圾、土石方的运输车辆进行拦截、扣留、扣押等违法犯罪活动。

现该团伙成员:刘福贵(绰号“代六子”)、张三、王帅、郭月娥、杨伟、邵振济(绰号“毛蛋”)、杨巨禄、赵雍林(绰号“林大眼”)、王军、张章、徐景琪(绰号“徐胖子”)、杜刚,已被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为维护社会稳定,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持续推进案件侦办工作,彻查犯罪嫌疑人违法犯罪事实,包头市公安局青山区分局扫黑办即日起,再次向广大人民群众公开收集该团伙成员违法犯罪线索。

1、请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检举揭发,提供该犯罪团伙的违法犯罪线索,曾遭受过该团伙及团伙成员不法侵害的受害人、知情人积极向公安机关报案或提供线索证据,公安机关依法保障举报人、被害人、证人的各项权利。

2、对包庇、纵容违法犯罪分子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举报人、证人进行打击报复的,经查证属实,依法从严处理。

3、公安机关督促相关涉案人员主动投案自首,主动交代违法犯罪事实,争取宽大处理。

举报方式:

1、来访、来信地址:包头市公安局青山区分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

邮编:014030

2、举报电话:110或者王警官15848666231 张警官15049222768

包头市公安局青山区分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5月7日

来源:鹿城警务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