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驾,是每一个驾驶员都应该规避的。因为酒后驾车所潜藏的巨大安全隐患,不仅会危害驾驶员本身,更波及到他人的生命安全。而肇事后逃逸,更是令人不齿且严重违法的行为。作为一个知法懂法甚至是执法的人,更应该了解这其中的安全和法律法规问题。
据《北京青年报》近日报道,在今年4月4日的“清明节”,内蒙古赤峰市敖汉旗发生了一起严重的三车相撞事故。该事故造成了一车内兄弟四人全部死亡。
遇难者赵某的女儿表示,事发时肇事司机潘某国因要避让另一辆临时停靠的汽车,转而逆行撞上了她父亲驾驶的小轿车,直接致使其父亲和车内两位叔伯当场死亡,另一位叔伯被送往医院救治无效也于当日去世。
更令她愤恨的是,潘某国居然是酒后驾驶,并且在肇事后,没有第一时间报警,更没有和医院联系,而是最终选择逃逸。据这位赵女士形容,她的大伯在被送到医院时,距离事故发生已经过去了两个半小时,她认为如果能早些被送往医院或许还有一线生机。
在交管部门出具的事故认定书上显示,潘某国驾驶的汽车是在遇到非机动车道内停车的杨某开门时,为躲避驶入了对向车道撞上了遇难者的车。同时,司法鉴定检测上证实了肇事者确属酒驾。
而在交警分析后得出更具体的情况是,潘某国酒后超速行驶,采取了错误的躲避方式,是致使整起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而另一名司机杨某在道路上临时停靠开关车门,致使通行受碍,属次要原因。
据环球网报道,肇事司机潘某国是敖汉旗政法委副书记,事发当时他选择了逃逸,事发后,同车人闫某华还冒名顶替肇事者,试图为潘某国“顶包”。目前,两人均被刑拘,等待着他们的,就是法律的严肃审判。
一场酒驾带走的是四个生命,也是四个家庭的顶梁柱,遇难者家属目前还未得到妥善的处理方案,而四个家庭已经要迎接内心的苦痛和未来生活的不易。
这起事故的肇事者,身为领导干部,知法犯法,不但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酒后驾车,致使他人死伤,还意图以“顶包”逃脱罪责。这已经造成了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
对于普通人来说,尚且知晓酒驾的隐患,而身为干部,却纪律意识与法律意识都如此淡薄,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置之不顾,势必经受严肃处理。同时,也提醒着每一个人,安全驾驶,为自己为他人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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