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不应该是爱情的坟墓,而是感情的升华,是互为盾牌软肋,更意味着你要担负起更多责任,对伴侣,对你们孩子。

5月5日,记者获悉,望江县人民法院对一起重婚案进行了审理并当庭宣判,被告人徐某(男)、陈某(女)因犯重婚罪被判处有期徒刑。

法院审理查明,1996年8月1日,徐某与曹某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二女。2005年,徐某在外务工期间认识了女子陈某,陈某明知徐某已婚,但两人仍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至2019年10月14日,期间育有两子。2019年10月15日,徐某与曹某登记离婚。

法院审理后认为,徐某有配偶而与陈某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陈某明知徐某有配偶而与其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此种行为是有意破坏他人婚姻的行为;

徐某与陈某虽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事实上两人的行为均已构成重婚罪。

鉴于徐某、陈某均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自愿认罪,依法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判处二人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

法官提醒,重婚是违反婚姻法一夫一妻制原则的违法犯罪行为,构成重婚罪的,必须依法承担刑事责任。重婚行为不仅破坏了婚姻、家庭制度,还会影响子女的健康成长,本案的审理有效保护了受害人的合法权益,严厉制裁了重婚行为,维护了我国一夫一妻制的严肃性。

如何认定重婚?

实践中构成重婚罪的行为可以归纳为三种:

一是有配偶的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内谎称初婚骗取登记或串通婚姻登记机关工作人员骗取登记的;

二是有配偶的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内又与婚外第三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但未进行婚姻登记;

三是自己没有配偶,但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其登记结婚或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

重婚罪如何处罚?

民事责任:

基于重婚、第三者插足等行为,是对夫妻忠实义务的违反,严重侵犯无过错方的同居权、贞操保持权等一系列配偶权利。

由此决定法律不但应当对重婚者予以刑事惩罚,而且还应当由重婚者对无过错方承担惩罚性的赔偿责任。具体赔偿金额依情况而定。

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则:“有爱人而重婚的,或许明知别人有爱人而与之成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许拘役。”

关于婚外情一方,重婚罪肯定是要判刑的,即使是拘役,也归于刑事处分。关于明知别人有爱人而与之成婚的,也是冒犯刑法的。也就是说,关于那些甘愿做婚外情的第三者的,也可能冒犯刑法,遭到刑事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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