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老爱幼是中华传统美德,为老不尊,人小鬼大的群体除外。

5月9日,曾经引起舆论关注的大连13岁男孩杀害女童一案迎来民事诉讼开庭(主要涉及赔偿和道歉),由于该案牵扯到未成年人,此次审理为不公开审理,不过据媒体报道,该案的被告方拒签法院传票,无一人到场,该案未当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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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0月20日,大连13岁男孩蔡某某将10岁女孩淇淇残忍杀害,由于凶手蔡某某未达到现行法定刑事年龄,他仅仅只被宣判了三年收容教养,惩罚力度明显与案件造成的恶劣影响大相径庭,关注案件的人群一下炸开了锅,年龄小就可以肆无忌惮的豪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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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古以来,杀人偿命的思想一直根深蒂固于大众心中,随着时代的进步,人们在法律里增添了人性化属性,而后《未成年保护法》应运而生,有了法律框架的保护,众多未成年杀人犯案后才能平安无事,顶多也就少管所呆几年,但是,换位思考一下,谁来为受害者和家属的人性化站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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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不容情,但它又对未成年人网开一面,两者自相矛盾着实让老百姓百思不得其解,大家都是人,既然犯下滔天罪行,犯罪者被钉上耻辱柱和接受法律惩罚就必须是板上钉钉的事实,有些人虽然只是个孩子,但内心的鬼比谁都彪悍,恶人须用重典,杀人不偿命,实在有悖常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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