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1月12日,应急管理部下发关于印发《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内务条令(试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队列条令(试行)》(以下简称“两个《条令》”)的通知,规定两个《条令》从 2019年12月20日起施行,将其作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内部行政管理规章。
两个《条令》制定的主要原则
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授旗训词精神为根本遵循,将该精神写入总则,确保两个《条令》的思想性、方向性、指导性。
坚持“两严两准”
建队标准
按照准现役、准军事化标准要求,将解放军《内务条令》《队列条令》作为主要依据,对可参照执行的内容进行平移;对不符合队伍实际的内容进行删减;对队伍管理现实需要的内容进行补充。
两个《条令》的主要内容
《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内务条令(试行)》简称《内务条令》,分为以下13个章节,共222条和7个附录。
《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队列条令(试行)》简称《队列条令》,分为以下10个章节,共76条和4个附录。
▲消防救援队伍国旗的掌持和队旗的掌持与迎送
▲消防救援队伍门岗警卫执勤动作和几种常用哨音
▲消防救援队伍服装穿着和标志服饰缀钉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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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娅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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