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历史九点半

佛教传入我国后,逐渐演变出了一条独特戒律,那就是出家人不吃酒肉,和尚吃酒肉,被认为是破戒律的事。但是,我们也会经常看到一条俗语,叫“酒肉穿肠过,佛祖心中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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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句话意思浅显易懂,表面意思是尊佛在心中,可以不必在乎一些繁文缛节,也经常被一些“花和尚”拿来做吃肉喝酒的挡箭牌。这是出自《济公李修缘》的话,济公很多人都不陌生,各种影视剧广为流传,他就是位有名的酒肉和尚,因而说出了这句话。

但其实“酒肉穿肠过,佛祖心中留”,并不完整,后两句才是关键,意思完全变了。济公说的这句话完整版其实是“酒肉穿肠过,佛祖心中留。世人若学我,如同进魔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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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抛开后两句,前两句似乎是和尚为吃酒肉找的借口,但后两句一加上,意思就完全就变了,甚至连很多和尚都弄错了。虽然济公本人是个酒肉和尚,但在他看来,和尚喝酒吃肉的行为也是不对的,他认为自己是个特例,其他人很难做到他的定力,因此会误入歧途。

而且“酒肉穿肠过,佛祖心中留”本身强调的也并非是和尚喝酒吃肉,而是救人度难时的不得已行为,非己所愿而为,乃不得为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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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曾有两个典故,讲的就是“酒肉穿肠过,佛祖心中留”的真实意思。相传明末战乱年间,破山禅师于夔东十三家之一的李立阳营中度日。李立阳此人为人暴虐,嗜杀成性,破山禅师见生灵涂炭,悲痛不已,劝诫李立阳莫要大开杀戒。

李立阳为了戏弄破山禅师,便和破山禅师订立赌约,“只要你喝酒吃肉,我就不再杀人”。为了尽可能地救人,破山禅师不惜大开酒肉之戒,一时传为美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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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个典故也记载道,明朝时期有一和尚,为了营救逃到寺庙里的难民,在山贼强迫之下喝酒吃肉的故事。山贼对和尚说:“只要你吃了我手中的肉,喝完瓶中的酒,我便立马走人。”,山贼本以为和尚不敢开酒肉戒律,嚣张无比,没想到和尚拿起酒一饮而尽,抓起肉大快朵颐,山贼也被惊呆了,只好信守承诺,放了难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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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两个都是说“酒肉穿肠过,佛祖心中留”的典故,可以看出,这句话本身并非是大家理解的那样,只要心中有佛,可不必在意口舌之欲。而是为了宣扬佛法,出家人为了普度众生,不惜打破佛门戒律,意义完全不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