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密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四号)

——第三产业基本情况之一

哈密市统计局

哈密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4月24日

根据哈密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现将我市第三产业中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批发和零售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市共有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3365个,从业人员12400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211.3%和35.8%。

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批发业占50.4%,零售业占49.6%。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批发业占49.1%,零售业占50.9%(详见表4-1)。

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99.9%,港、澳,外商投资企业占0.1%。

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99.9%,外商投资企业占0.1%(详见表4-2)。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206.23亿元,比2013年末增长115.9%。其中,批发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64.07亿元,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42.16亿元,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124.6%和87.6%。负债合计144.59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296.65亿元(详见表4-3)。

二、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市共有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725个,从业人员4191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231.1%和35.5%(详见表4-4)。

在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100%(详见表4-5)。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33.92亿元,比2013年末增长385.0%。负债合计93.07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52.66亿元(详见表4-6)。

三、住宿和餐饮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市共有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132个,从业人员2216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187.0%和6.7%。

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住宿业占43.2%,餐饮业占56.8%。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住宿业占70.9%,餐饮业占29.1%(详见表4-7)。

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100%。

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100%(详见表4-8)。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0.9亿元,比2013年末增长82.0%。其中,住宿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8.05亿元,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2.85亿元,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65.0%和156.8%。负债合计7.22亿元。全年实现年营业收入2.66亿元(详见表4-9)。

四、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市共有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201个,从业人员1164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1335.7%和54.8%(详见表4-10)。

在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99.0%,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0.5%,外商投资企业占0.5%。

在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64.8%,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9.3%,外商投资企业占25.9%(详见表4-11)。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22.64亿元,比2013年末增长51.0%。负债合计10.72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7.88亿元(详见表4-12)。

五、金融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市共有金融业企业法人单位51个,从业人员174人(详见表4-13)。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金融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7.51亿元,负债合计3.28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0.53亿元(详见表4-14)。

六、房地产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市共有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475个,比2013年末增长114.0%。其中,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207个,物业管理企业169个,房地产中介服务企业49个,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117.9%、122.4%和122.7%。

2018年末,全市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的从业人员为5887人,比2013年末增长54.3%。其中,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1638人,物业管理企业3648人,房地产中介服务企业102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19.7%、131.2%和-42.4%(详见表4-15)。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全市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的资产总计为459.72亿元,比2013年末增长269.3%。其中,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206.53亿元,物业管理企业6.95亿元,房地产中介服务企业0.14亿元,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114.2%,179.2%和-79.6%。负债合计248.02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25.68亿元(详见表4-16)。

七、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市共有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943个,从业人员7530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245.4%和102.3%。

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租赁业占19.8%,商务服务业占80.2%。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租赁业占8.0%,商务服务业占92.0%(详见表4-17)。

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100%,(详见表4-18)。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382.56亿元,比2013年末增长317.3%。其中,租赁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8.48亿元,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374.08亿元,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756.6%和312.5%。负债合计146.72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6.82亿元(详见表4-19)。

注释:

[1]本公报中的企业法人单位,包括机构类型为企业的法人单位,以及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事业法人单位、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和基金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除宗教活动场所以外的机构类型为其他组织机构的法人单位。

[2]表中的合计数和部分计算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

END

编辑: 李卓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