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江晚报·小时新闻首席记者 肖菁 通讯员 衢检
昨天(5月11日)下午,衢州市衢江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衢州市规划局原党委书记、局长徐骋,特定关系人徐娟受贿案在衢江区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
被告人徐骋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5万元;被告人徐娟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对徐骋、徐娟受贿所得赃物予以没收,受贿所得赃款予以追缴,并上缴国库。
(庭审现场)
经审理查明,2005年至2018年,被告人徐骋利用担任衢州市规划局党委书记、局长,衢州市西区管委会党工委委员、副主任(兼)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单独或伙同被告人徐娟共同收受上述个人和单位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5047372元,其中徐骋单独收受折合人民币1831838元,徐骋、徐娟共同收受折合人民币3215534元。
从徐骋的简历来看,1970年出生的他,在1991年12月参加工作后就在衢州市规划局,当年还叫规划处,之后辗转各部门,一路做到党委书记、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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